防汛抗旱工作方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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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发展的今天,方案是人们频繁使用的一种实用文体,为了吸引更多人的关注,我们需要在制定方案的时候考虑全面,以下是好美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防汛抗旱工作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

防汛抗旱工作方案8篇

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篇1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工作的领导

当前,雨季即将来临,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为进一步加强对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周树云为组长,副镇长胡伟、宣传员黄顺林为副组长,王鲲鹏、秦先彬、王杨、李宏图、秦科友为成员的__镇煤矿雨季防洪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监办,由王鲲鹏任办公室主任。各煤矿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矿长、主要控制人)特别是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本煤矿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防汛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要有“防汛、救灾、抢险”的观念,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或配备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矿井水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要严格组织落实,严禁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二、突出重点,立即开展深入细致的汛期安全检查

一方面,各煤矿企业在安全检查中,要突出雨季防洪、防排水、防雷电“三防”工作重点,认真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及时发现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按照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资金和物资、定整改安全措施的“四定”要求,及时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确保煤矿不因汛而淹井和死人;另一方面,煤矿必须在依法批准的开采范围内从事采掘活动,并按规定留足煤柱,禁止违法越层越界开采,禁止开采和破坏保安煤柱,特别是防水煤柱。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摸清矿井周边小煤矿(包括已关闭矿井)及本矿井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情况,在工作中切实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的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再一方面,各煤矿应加强对煤矿矸石山的管理,排查并治理各类隐患,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安排专人对矸石山实施监控,一旦有险情发生,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周边居民在第一时间撤出危险区域,确保安全。

三、强化各项措施,确保煤矿安全度汛

(一)各煤矿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防治水有关规定,健全防治水责任制,落实防治水措施。对矿井内的采空区积水、矿井周边小煤窑的积水要进行调查、观测、监控,掌握第一手资料。凡矿井水文地质和老窑(小窑)不清,有发生透水可能的采掘面坚决禁止采掘;各煤矿要制订矿井防治水和防汛紧急处置预案,补充和储备防排水设备和物资,确保矿井排水设备及设施完好,切实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料“五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各煤矿要加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有关煤矿防汛、度汛的基本安全知识,切实提高煤矿企业和职工的防汛、防灾的思想意识,提高广干部、职工和公众的抗灾、减灾和自救能力,切实做到常备不懈,万无一失,安全度汛。

(三)制定暴雨灾害天气预警撤出预案,加强汛期值班工作。一是各煤矿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联系,建立煤矿安全汛期预报制度,负责利用气象公益服务电话、报纸、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介定时发布气象信息,重点对强降雨和汛情情况进行发布,提供预警等级。凡出现强降水暴雨灾害天气,应立即将情况通知到各位职工。二是各煤矿应完善防汛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和通报防汛工作情况,一旦接到重汛情通报,要立即启动防汛工作预案,确保将防汛指令在第一时间传达到每一位职工。三是要各煤矿企业保证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严禁在暴雨灾害天气安排工人下井作业,一旦有重险情发生,必须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各煤矿的领导要坚守岗位,在汛期坚持干部昼夜值班制度,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努力做到靠前指挥,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镇政府。

镇政府将不定时对各煤矿汛期安全工作的安全监督监察,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要给予通报批评,由此影响对重情况及时处置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此外,各煤矿要举一三,认真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特点,查找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置意见,突出“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按照市政府对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篇2

一、防汛工作总体要求

20__年我镇防汛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国家防总及省、市、县领导对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按照依法防洪、科学防洪的要求,全力做好安全度汛工作。做到发生防洪标准内洪水,堤防不溃堤、小塘坝不垮坝,人员无伤亡。发生超标准洪水要科学安排,全力组织抢险,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防汛工作重点

1、是防御穆棱河及大石河的洪水,穆棱河堤防维修和险段道口备料。

2、是确保三座小塘坝和两处水利渠首汛期安全。

3、是做好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及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4、是做好各村及社区危房防汛安全工作。

5、是抓好镇内防洪除涝。

6、是做好河道清障和堤防工程管理维护工作,确保堤防工程安全。

三、防汛任务与措施

1、堤防:穆棱河堤防段堤长11.55公里,堤上道口7处,险段及道口备料520立方米,大石头河堤防堤长7.5公里,加固维修涵闸3处。

2、塘坝:全镇有三座小塘坝,张家塘坝、塘坝、德胜塘坝,各村要把小塘坝进行认真检查,安排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小塘坝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及时解决,发生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村要把小塘坝位置,集雨面积,蓄水量,下游影响范围,承包人及电话同方案一并报镇防汛办。各村要与承包人相互联系,要对本辖区小塘坝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险情应立即上报。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对本辖区内的危房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对不能居住的危房,各村要因地制宜妥善安排好住处。

3、防山洪、坡洪及地质灾害工作

(1)我镇属于半山区地形,汛期遇到局部暴雨,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去年县里为我镇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工程建设投资,根据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县防办在张家村、德胜村、荣华村、保中村等建立了山洪灾害防御自动预警预报系统,各村屯要指定专人管好、用好自动预警预报系统,充分发挥自动预警预报系统在山洪灾害防御中的作用。同时各村屯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截流沟等进行一次彻底清淤。发生山洪泥石流灾害时,要确保人员安全转移。

(2)为做好防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宣传和普及防灾避险知识工作,对易发生山洪灾害的村屯要重点宣传,设立危险地带警示牌、防山洪泥石流避险知识宣传牌等。各村委会要督促检查落实到位。二是做好山洪灾害防预工作,进一步完善各村屯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预案》内容要让群众都知道。做到人人心中有数,一旦发生暴雨山洪泥石流,要有专人预警通知,专人指挥撤离,民兵抢险队协助,群众明确转移信号、转移路线和转移安置地点,确保人员安全。

(3)各村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小煤井的防洪、安全工作,坚决杜绝小煤井发生洪水倒灌事件的发生,按照属地关系,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负责人一定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井口和人员安全。

(4)组织村民要提高警惕,特别是雨水集中时刻关注自己住房的变化,一旦有险情立即撤离。责成专人负责,确定防灾避险范围和对象,落实到户,确定疏散地点。注意收集气象水文资料,连续降雨30mm以上时,要组织避险对象撤离危险区。雨停2小时后,认为危险以解除方可返回住地。一旦发生险情、灾难时,要立即进行抢险救护,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镇所属各单位的防汛工作。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安全保卫、用电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煤矿要防止小井倒灌问题发生,确保安全。进入汛期,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宿,农村要保证广播和通讯网络24小时的畅通。

四、防汛任务和领导责任制落实

1、抢险队伍:由镇武装部统一编制450人的抢险队伍。各村要把人员名单上报到镇武装部。

2、防汛物质:防汛编织袋2万条,抢险车辆35台,指挥车1台,船2只,车、船主名单上报到镇武装部。

3、防汛编织袋2万条,集中到各村委会,并派专人保管。

4、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的防汛方案,并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方案报镇防汛工作指挥部。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防汛日常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汇报防汛工作进度,筹备防汛物质。要把防汛队伍、车辆、船只落实到人头并登记造册,公布上墙,做到如之即来,来则能战。

五、险区人民转移地点和联络方法

1、如遇险情用手摇报警器联系及用电话、广播和专人负责通知,人员和设备落实好专人管理并上报管理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并要通知、宣传到每家、每户、每个人,保证通知无误。

2、险区人民转移地点

保中五组、勇鲜大屯转移到德胜村:保中一、二、三组,勇鲜小屯转移到;保中四组、新胜屯转移到红胜村;新峰村、古山子、明俊村转移到;光荣转移到后岗;石河北六组转移到石河北村;四组、七组转移到砖厂,险区人员、财产转移由镇包村干部和村干部负责组织。同时做好低洼地区居民和转移的准备工作。

六、清除河障,保证行洪畅通

根据《防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本着“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做好河道清障工作。按照《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行洪区内擅自修建农田围堤,植树造林,设立阻水障碍物,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废弃土等影响行洪的行为。由于穆棱河多年未发生大洪水,近两年部分村屯的农民在行洪区内擅自开荒垦地,修建农田围堤,减小了行洪面积,严重影响了河道行洪。穆棱河行洪区由于部分农民擅自修建农田围堤,开荒垦地,造成了河水肆意横流,威胁堤防和护岸工程安全。有关村屯要加大力度,坚决制止在行洪区内擅自修建围堤,植树造林,设立阻水障碍物,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废弃土等影响行洪的行为。杜绝新设置河障,确保行洪畅通。

总之,各村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制定本部门的《防汛工作方案》,将《防汛工作方案》、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名单、抢险队伍和抢险车辆花名册、防汛值班电话(白天和夜间)报镇武装部。

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篇3

一、总体目标

确保全省8000万亩小麦实现夏粮总产300亿公斤。

一要确保5080万亩水源有保证、灌溉设施齐全、灌溉周期较短的麦田适时灌溉;

二要采取应急措施提高1351万亩麦田灌溉保证率;

三要对无水源、无灌溉设施的1600万亩麦田通过抓好雨后保墒和趁墒追肥等关键措施力争少减产;

四要解决山丘区因干旱造成的农村居民饮用水困难问题。

针对1351万亩有灌溉设施但因缺乏灌溉水源、灌溉设施损坏和不配套等原因出现灌溉困难的麦田,采取在建、拟建和新建工程并举的办法,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尽快建成并发挥工程灌溉作用。

1、加快在建的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新增农资综合补贴、度中低产改造、度现代农业、中央补助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项目建设进度,完成投资50。62亿元,确保715万亩灌溉工程在3月底前如期完工并投入使用。

2、提前安排拟建的的工程项目。20xx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项目23。4亿元建设资金,力争尽早发挥项目区356万亩工程灌溉效益。

3、抓好新建的应急工程项目。省级财政筹措3。2亿元资金新建一批投资省、工期短、见效快的应急灌溉工程,重点用于引黄灌区清淤、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山丘区临时饮水困难、引黄灌溉水费补助,解决279万亩灌溉问题,其中引黄灌溉186万亩。

以上各项工程按照部门分工组织实施,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确保春季灌溉需要。

二、抗旱措施

(一)确保现有水利设施抗旱的措施

各级水利部门迅速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地区现有的抗旱工程和水源进行排查和分析,进一步摸清各类水源现状和工程运行情况,督促各地加强对抗旱设施的维护保养,对引水渠、排水河沟、节制闸等各类控制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老化失修的水利工程要抓紧时间修复,工程设施不配套的要尽快完善,保证水利工程和灌溉设施全面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对引黄灌区要加大引水渠道清淤疏通力度,保证渠道畅通,使有限水资源发挥最大灌溉效益,为全面春灌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新增抗旱能力建设的措施

投资7725亿元,用于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1351万亩,采取以下工程措施:

(1)井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地下水埋藏浅且较为丰富区的黄淮海平原区、南阳盆地、傍河滩地等区域。新打机井64930眼,更新、维修机井37252万眼。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711。49万亩。

(2)引黄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在沿黄的灌溉补源地区,安排枢纽工程、引水渠、输水渠的清淤和整修,加大引水、输水和储水能力。疏挖引水渠76。8千米,清淤渠沟1280千米,延伸渠道2072千米,恢复渠道696千米,建移动泵站1930座。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346。78万亩。

(3)河库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在水源可靠、有灌排设施但不完善、短期内能够修复的灌区。清淤整修渠沟710千米,延伸渠道1539千米,恢复渠道358千米,建移动泵站830座。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292。85万亩。

(三)加大引黄灌区灌溉面积的措施

一是对具备引水条件的引黄灌区,引水闸门要全部开启,最大限度的加大引水量,努力扩大灌溉和补源面积。

二是对因黄河河势变化引起的引水口门脱离主河槽,无法引水的灌区,可采用统一调配挖泥船,疏挖延伸引水渠,以保证引黄水量。

三是对黄河加大下泄流量后,引水量仍无法满足灌溉水量的灌区,可购置大功率移动泵站,加大引水能力,满足灌溉需求。

四是对于扩大引黄灌溉、补源效益明显、工程建设任务重的大功、马庄引水工程请解放军部队参与建设。五是河务部门的引黄工程水费1000万元由省财政统一负担。

(四)提高抗旱服务队应急抗旱能力的措施

一是选择机构比较健全、管理比较规范、有一定应急抗旱能力的126支省、市、县级抗旱服务队,补充购置部分应急抗旱设备。补助资金全部用于购置应急拉水车、打井洗井设备和移动抗旱浇地设备等,实施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提供抗旱设备维修养护,并重点解决部分群众因旱饮水困难和缺乏灌溉条件的坡岗地的应急浇地问题。

二是按照抗旱条例要求,为提高应对干旱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新建1处中央级抗旱物资储备库,应急采购一批拉水机具、水泵、发电机组、找水打井设备、节水灌溉设备、输水软管、移动净水设备、净水药剂、化学抗旱剂等抗旱物资。

三、资金筹措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于抗旱工程的投入力度,引导群众投资投劳,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建设灌溉工程,支持全省的抗旱工作。从财政、发改、农业、水利、农开、国土等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当中统筹安排,投资在建、拟建和新建工程资金77。25亿元,新增灌溉、改善、恢复灌溉面积1351万亩,其中:

1、在建工程资金50。62亿元。包括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5。78亿元、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9。3亿元、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6。88亿元、新增农资综合补贴6。4亿元、度中低产改造7。5亿元、度现代农业1。75亿元、中央补助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亿元、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9亿元,工程建设资金按原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安排。

2、拟建工程资金23。4亿元。包括20xx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9。35亿元、农业综合开发7。5亿元、现代农业1。75亿元、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4。8亿元,工程建设资金按原部门、原性质、原渠道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安排。

3、新建工程资金3。2亿元。用于引黄灌区清淤和水毁工程应急修复1。86亿元、河库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0。96亿元、引黄水费0。1亿元、解决山丘区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0。3亿元。资金从省土地出让收益中筹措,由水利厅负责制定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实施。

四、建设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快推进在建工程建设进度

1、全省37个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5。7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96亿元,地方配套1。18亿元。项目新增灌溉面积1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7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2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改委。

2、度46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20个专项县项目。总投资9。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持资金4。04亿元,地方财政配套4。32亿元。项目新增灌溉、改善、恢复灌溉面积94。73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3、全省89个产粮大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总投资9。8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7。92亿元,地方配套1。97亿元;项目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6。88亿元。项目建设规模198。96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14。1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8。01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7。33万亩。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水利厅、农业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抗旱应急灌溉工程的领导,立足于抗大旱、抗长旱、防大灾,对抗旱应急灌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落实,真正抓紧、抓实、抓细、抓好。要强化责任,将抗旱应急灌溉工程任务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分解到市、县(市、区)、乡镇、村,落实到田间地块,工程进度、质量、成效作为“红旗渠精神杯”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逐级分包市、县(市、区)、乡镇、村,为确保抗旱灌溉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启动省直“百厅(局)包百县(市、区)”活动,做到一包到底、包出成效。对急难险重的工程任务要积极争取驻豫部队的支持和帮助。

(二)加快进度。抗旱应急灌溉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抢险救灾的原则,比照12月15日省政府专题研究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度田间工程招投标工作形成的会议纪要(豫政阅〔〕15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简化招投标手续,可以不进行招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把加快建设进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指导,科学调度、合理配置水源;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加快方案制定、审批的进度,合理调配施工力量,科学安排工期,确保工程如期完工。要实行工程项目进度定期通报制度,财政、发改、国土、农开、水利等部门要向省辖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报所实施项目的。工程建设情况。

(三)营造氛围。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栏、专题,精心组织新闻宣传报道,积极宣传抗旱灌溉工程建设的先进典型,把方方面面力量凝聚到工程建设上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抗旱灌溉工程的浓厚社会氛围,齐心协力打一场抗旱攻坚战,为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篇4

为切实推进20xx年全乡防汛抗旱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确保防汛抗旱各项应急行动能有序展开,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并成立综合协调组、物资装备保障组、应急抢险组、技术指导组、会商研判组、社会稳控组、舆情控制和宣传报道组、救灾救助组、督查组等9 个工作组,各工作组机构组成、职责分工和总体要求如下:

一、机构组成和职责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

1.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综合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防汛办,由赖毅同志(联系电话: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助各村委会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相关事项。24 小时值班电话:xx。

2.职责分工

总职责: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协调其他各工作组开展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负责通知、汇报材料的起草,会务筹备、公文处理、上下联络与接待、预警信息发布、数据统计汇总;负责向县防指汇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情况,向县党委、政府和县防指上报工作信息;组织防汛重点区域调度等工作。

具体职责:

(1)乡党政办公室负责了解各村各单位防汛抢险救灾部署情况,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协调解决全乡防洪抗旱的重大问题;检查各村各单位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指示精神的情况,协调各村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以赴投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发布乡党委、政府有关防汛通知;根据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态势,做好文字、信息工作,必要时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对接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指示要求;承担其他防汛抢险救灾任务。

(2)乡民政干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灾情(含人员伤亡)统计、核实、上报,指导有关村因灾伤亡人员善后处置和灾民安置救助等工作,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接收、调拨捐赠款物,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承担其他防汛抢险救灾任务。

(3)乡自然资源干事负责实施因雨洪引起的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制定实施全乡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方案,指导各村实施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人员转移;承担其他防汛抢险救灾任务。

(4)乡防汛办根据县防指的命令,下达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各项指令;负责全乡雨、水情、旱情监测及报汛工作,做好有关河道、水库的洪水预报并及时向县防指提供相关信息,并发布雨情、水情、旱情等水文情报预报;向县防指汇报抢险救灾工作情况;储备、调度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承担其他防汛抗旱抢险涉及的水文情报工作及其他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任务。

(二)物资装备保障组

1.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物资装备保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所,由黄思远同志(联系电话:xx)兼任办公室主任。24 小时值班电话:xx。

2.职责分工

总职责:负责物资、设备、装备的储备调运。

具体分工:

(1)物质保障:

各村:按防汛物资储备标准负责落实调度、筹备砂石、编织袋等防汛物资。

(2)资金保障

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资金的调拨,满足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资金需求,并监督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能专款专用。

(3)供电保障

乡供电部门:负责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安排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准备供电应急保障车,随时待命。

(4)通讯保障

乡移动、电信公司: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应急重点保障电话进行每日测试,责任到人,确保畅通。并备齐油料、备板备件、光缆电缆,备好雨具、移动电站、移动信号车、卫星电话,车辆做好检测,确保正常使用。

(5)交通运输保障

乡政府办公室、各村(居):乡政府办公室根据汛情要求负责调度落实准备足够的车辆,随时待命启动,各村(居)负责调度落实挖机、运输车等清理设备。

(三)应急抢险组

1.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村应急抢险队

应急抢险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由王建平同志(联系电话:xxx)兼任办公室主任。24 小时值班电话:xxx

2.职责分工

总职责:负责组织、召集各村应急抢险队伍人员,各村抢险队伍人数不少于15人,承担营救被困群众、处置各种应急事故、排除险情、抢救受伤人员等应急任务。

职责分工:

各村:组建好各村的应急抢险队伍人员。

乡卫生院:落实1支医疗救援分队(救护车1辆、医务人员不少于2人)。

(四)技术指导组

1.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技术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由赖毅同志(联系电话: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技术指导相关事项。24 小时值班电话:x。

2. 职责分工

总职责:组织各村查勘、摸排险情以及作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各村查明灾害形成的'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和人员财产损失情况,确定灾害等级;随时对灾害点现状稳定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对可能发生次生灾害区域提出防范措施;提供上级下达的灾害发生地较为准确的气象预报;提出人员财产的撤离、转移最佳路线、受灾群众安置点的意见,负责对灾情分析研判,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当好决策参谋。

具体职责:

(1)乡水务业务干事负责全乡水利工程、在建工程险情应急处置现场查勘、指出相关应急措施,现场提出人员转移、灾害救助建议。

(2)乡农业农村干事负责全乡农业灾害损失灾害现场调查与农业救灾现场指导工作。

(3)乡自然资源干事负责全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现场排查、防御、救助等指导工作,指导设立监测网点,对灾害点现状稳定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出现灾害时开展现场调查,查明灾害形成的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和人员财产损失情况,确定灾害等级。对可能发生次生灾害区域提出防范措施。

(4)各村(居)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公路、桥梁等交通工程的灾害防御现场指导工作,出现交通工程损毁时现场提出抢修抢通方案,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5)乡综合规划干事负责全乡房屋安全现场排查指导工作,特别是农村危旧房屋的安全现场排查,确保不因降雨导致房屋受损伤人事件发生;现场提出转移安置房屋的建议。

(五)会商研判组

1.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会商研判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由赖毅同志(联系电话: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会商研判相关事项。24 小时值班电话:xx。

2. 职责分工

总职责:负责全乡的水雨情、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测预警工作,迅速、及时、准确预报雨情、水情,提出决策建议。

具体职责:

(1)负责监管全乡水利工程运行情况,提出水库的调度意见,指导各村调度山塘水库、电站的运行;根据县气象局应急响应期间雨情的监测及预报,及时给各村下达降雨情况及天气预报情况,并依照县气象局提出的灾害性天气防范建议提醒各村(居)加强防范;根据县水位巡测中心河流的监测洪水预报、以及发布的中小河流预警和山洪灾害预警信息,依照县水位巡测中心的中小河流超警和山洪灾害防御建议提醒各村(居)加强防御。

(2)负责掌握应急响应期间全县地质灾害点运行状况,提出地质灾害防范建议,落实群防群策制度,指导各村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六)社会稳控组、舆情控制和宣传报道组

1. 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 工作任务

(1)加强社会面关注。各村(居)以及各有关乡直单位要密切关注汛期的社会动向,加强社会面的掌控,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增强工作预见性和针对性,始终把握工作主动。

(2)加强矛盾化解。各村(居)要加强因防汛抗旱救灾引发的各类不利因素和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尤其是对灾情较复杂的重点村小组要重点关注,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防止因矛盾纠纷排查不力、化解不及时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3)加强舆情引导。乡机关干部以及乡直单位、各村(居)要加强对全乡舆情监管,密切关注网络舆情,正确引导舆情方向,对微博、微信群、qq 群内可能出现的造谣生事、搬弄是非、串联煽动的信息,要第一时间核查,落地查人,尽快采取措施、依法有效处置。

(4)加强应急处置。各村(居)要增强底线思维意识,要认真梳理本辖区风险点,对防汛抗灾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有效应对,切实把负面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5)加强值班备勤。乡直有关单位、各村(居)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落实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确保防汛抗灾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对影响防汛抗灾和社会稳定,特别是极易引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和纠纷,要快速果断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

(七)救灾救助组

1. 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救灾救助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由梁世辉同志(联系电话:xx)兼任办公室主任。24 小时值班电话:xx。

2.职责分工

总职责:负责全乡灾情统计汇总工作,筹集救灾救助资金,指导开展救灾救助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救灾物资调运、储存和发放;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品、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卫生防疫工作,指导开展水毁基础设施抢险和灾后修复工作;指导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全力降低灾害损失。

职责分工:

(1)医疗保障

乡卫生院:负责落实医疗救援队伍和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症,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2)救灾保障

①负责救灾救助资金的筹集、发放工作。

②负责根据各地上报灾情落实种子的调配,以及收集各村上报的农作物灾情核查和申请理赔事项。

③负责向上级争取救灾救助物资及资金,并负责各村灾情的梳理汇总和系统上报工作。

(八)督查组

1.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督查方式及内容(见附件)

(1)现场察看。深入防汛抗灾一线和险工险段现场检查各村各单位是否按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要求、乡防汛抗灾分工和防汛抗灾预案到岗到位、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值班备勤、履职尽责。

(2)暗访抽查。深入防汛抗灾一线和险工险段进行暗访,抽查各村各单位是否按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到岗到位、履职尽责,了解各村各单位在防汛抗灾期间是否严格落实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要求,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落实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决策措施、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脱岗失职、敷衍塞责、贻误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干扰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行为。

(3)个别访谈。深入防汛抗灾一线,实地访谈各村各单位负责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了解防汛抗灾责任落实情况,看防汛抗灾责任是否明确、措施是否扎实、纪律是否严明、作风是否加强。

(4)通报反馈。及时向各村各单位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移送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汇报督查中发现的防汛抗灾工作突出问题和困难,促进问题及时研判,困难快速解决。

二、总体要求

1.高度重视,坚决服从指挥。各工作组、各村(居)、各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起防灾抗灾保安全、保发展的政治责任,坚决服从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超前安排部署,强化有效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居)、各涉及职能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并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在明确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后,还要落实1 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要将各项工作任务与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人,做到事事有人管,责责有人担。各责任人要随时在岗待命,一旦应急需要,能迅速行动落实。

3.分工协作,务必形成合力。各村(居)、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要建立信息联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注意工作衔接,消除缝隙空档,做到工作职责到位、组织指挥到位、措施实施到位,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4.严格问责,保证工作成效。各村(居)、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确保人员能到位,措施能跟上,效果能保证。凡因工作懈怠,作风漂浮,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工作被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篇5

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流域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长江、黄河、松花江、淮河等流域设立流域防汛总指挥部,负责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流域防汛总指挥部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流域管理机构的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水利部门所属的各流域管理机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流域、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2小时内报到国家防总,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国家防总,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4小时内报到国家防总。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国家防总,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大中城市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城市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3。2。2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2。4干旱灾害预警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2。5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干旱风险图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3。3。3抗旱预案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国务院和国家防总或流域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关系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防总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4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2Ⅰ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2。2Ⅰ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总指挥主持会商,防总成员参加。视情启动国务院批准的防御特大洪水方案,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总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国家防总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每天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措施。财政部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国家防总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域防汛指挥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Ⅰ级响应,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

4。3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个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3。2ii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出由防总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国家防总办公室不定期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做好洪水预测预报,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加强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相关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4Ⅲ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4。4。2Ⅲ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秘书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办公室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防汛抗旱。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旱)情监视,加强洪水预测预报,做好相关工程调度,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协助防汛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或组织抗旱,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家防总。省级防汛指挥机构在省级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4。5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4。5。2Ⅳ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情、旱情监视,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并将情况及时报国家防总办公室。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或组织抗旱;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办公室。

4。6信息报送和处理

4。6。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6。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6。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4。6。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6。5国家防总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国务院,并及时续报。

4。7指挥和调度

4。7。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7。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7。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8抢险救灾

4。8。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8。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4。8。3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

4。8。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9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9。1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9。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9。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9。4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9。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9。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4。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0。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10。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11信息发布

4。11。1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11。2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国家防总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国家防办会同民政部审核和发布。

4。11。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投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11。4地方信息发布:重点汛区、灾区和发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各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各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4。12应急结束

4。12。1当洪水灾害、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旱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

4。12。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12。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5。1。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5。1。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5。2。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

在抗旱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5。2。3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蓄滞洪区分洪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分泄大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5。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7物资保障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干旱频繁发生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调用。

严重缺水城市应当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5。2。8资金保障

(1)中央财政安排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特大水旱灾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防汛抢险、抗旱及中央直管的大江大河防汛抢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2)国家设立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大江大河重点治理工程维护和建设,以及其他规定的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

5。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5。3技术保障

建设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形成覆盖国家防总、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5。4。1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本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5。4。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5。4。3演习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2~3年举行一次,由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

6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6。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1。3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蓄滞洪区补偿

全国重点蓄滞洪区分洪运用后,按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进行补偿。其他蓄滞洪区由地方人民政府参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补偿。

6。5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6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篇6

一、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形势

__县地跨__河、__河两大流域,降雨受季风、__山地形影响,天气变化剧烈,多灾害性天气,年降雨量的60%-70%集中于主汛期7、8、9三个月内几次较大降雨过程,7月上旬至8月下旬为大暴雨的多发期。__河、__河从我乡境内穿过,系无堤排涝河道,多年未清淤整修,防大汛能力较差。慈周寨沟、大寨沟等五条沟多年未开挖清淤,造成严重淤堵现象。部分干部群众的防洪意识淡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仍存。这些问题应引起各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总体要求

20__年我乡防汛抗旱的总体目标是: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在规定防洪标准内,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街道排水畅通,主要交通要道正常运行,企业正常生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一)河道防汛

1、做好堤防加固工作,经排查,我乡境内的河段受损严重,主要有:__河尚__东段因取土河堤、河床严重受损;__河__桥南段,__河__社段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毁坏。各村要对所辖受损河段抓紧补修,确保安全度汛。

2、要本着“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对河道淤积,开垦种树、种地等阻水障碍要立即清除,保证汛期流水畅通。

3、要保证__闸、__闸、__闸汛期正常运行,健全管护制度,要责任到人。服从乡防指统一指挥,不得随意启闭。由责任村及责任人协同水利站进行一次检修和全程运转调试,保证启闭灵活。对不能正常启闭的桥闸,立即上报县水利部门,及时整修。

(二)内地防涝

我乡境内排水防涝沟渠已多年未开挖清淤,造成严重淤堵甚至消失,近几年来各村硬化道路较多,但多数未修建排水设施,容易造成雨水滞留路面,致使道路不畅。有些村庄建房截断历史水路,造成雨水不能及时村内向__、__河转移,容易造成内涝。因此,我乡内地防涝形势非常严峻。

各村要详细排查村庄及大田排水出路是否畅通,根据排查出的问题,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排水沟内的垃圾、树木、杂草等阻水障碍必须在汛前清除。各村必须将平掉的沟河地段本着“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拒不恢复的要依法严惩。对在排水出路上建房、耕种的要依法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三)防汛抗旱两手抓

汛期不仅要立足于防大讯、抗大涝,而且做好抗旱保丰收的工作。各村要利用汛期多水多雨的时节,在做好防汛抢险准备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利用现有水利调节工程引水、蓄水,趋利弊灾,统筹兼顾,提高抗旱能力。注意在__河、__河上拦河蓄水,以保障农田水利灌溉所需。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资力度,确保防汛抗洪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条例》的要求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保证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抓紧做好度汛工程检查和水毁工程修复工作,落实安全度汛措施。水利站要重点抓好沟河、水路的清障和堤防除险加固。__河、__河内的节制闸要进行一次检修和全程运转调试,保证启闭灵活。对不能正常启闭的涵闸,要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确保涵闸及时启闭。

(三)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加强培训。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防洪抢险队伍,人员不少于50人,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低洼易涝地区的乡村,要成立排涝专业队,采取沟排和提排相结合的方式,增加突击排涝能力。

(四)加强气象、水情预报、预测和洪水调度工作。电信、水利部门汛前要检修调试通讯和量雨器械,复测量水、量雨设施,各村、各单位都要指定一部防汛专用电话,明确专人值班,确保汛情畅通。

(五)严格加强防汛物资的管理和使用。防汛物资采取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办法储备。供销、商业、粮食等部门要做好防汛物资储备计划,进一步搞好防汛物资的动态管理,确保储备计划落实到位。

四、具体要求

(一)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凡因汛前不检查、情况不熟悉、问题不解决、指挥不力、准备不足等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严明纪律,依法治水。《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防汛条例》是我们做好防汛工作的法律保证,必须坚决贯彻执行。防汛工作涉及上下游、左右岸,整体与布局的利害关系,各村、各单位要顾全大局,统筹兼顾,团结协作、依法治水,凡违抗上级防汛方案或调度命令,不及时分洪、滞洪,擅自阻水、放水,向河道倾倒垃圾、弃置杂物,设置阻水障碍,破坏水利工程实施和测报设备,借故聚众闹事,玩忽职守,谎报汛情、水情等造成损失和危害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篇7

一、防汛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监测、及时预报、准确出击,以保证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安全为宗旨,全力抢险救灾,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今年防汛工作的目标及主要措施

今年防汛工作的目标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全力抢险”的预防方针,立足防大汛、抗大灾,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从组织、制度、人员、物资等方面制定方案、对策和措施。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

我局要充分认识到洪灾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自然灾害,它不仅毁坏天然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已取得的成果,破坏生态环境,而且还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而且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国家关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要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防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认真做好防汛宣传,切实提高防汛意识。

各林业站要经常性地深入林区、牧区、村寨,结合《防洪法》、《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采取集中宣传与分散结合,定点宣传与流动结合的宣传方式,使防汛深入到林区每一个群众心中,使广大的林区干部群众提高防汛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加强巡查,消除防汛隐患。

各林业站的干部职工以及各乡镇的护林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大对辖区的河道、山体容易发生灾害区域进行排除,做到提前预测预警,防止发生洪水灾害和山体滑坡。

(四)加强值班及防汛上报制度。

在防汛期间,我局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必须亲自带班,及时处理有关事务,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守岗位,做到情况明、数据准。

(五)进一步做好防汛抗灾木材的供应工作,积极提高应对能力。

我局将做好防汛抗灾木材的供应工作,储备一定数量的木材,如一旦发生洪灾,木材调运地点安排在县金汤木材加工厂,可以随时向灾区提供所需木材。

防汛抗旱工作方案篇8

为了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采取积极有效的防御措施,保证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20xx年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下辖11个行政村、185个村民小组,总面积5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xx万亩,总人口xx万。防汛防旱分4个主属联圩、2个附属圩区,即:西南联圩、东南联圩、东北联圩、西北联圩、营西附属圩、幸福附属圩。联圩总长xx公里,现有圩口闸97座,排涝站15座,排涝总动力2175千瓦,排涝总流量58立方/秒,地面平均增高xx米,警戒水位xx米,闭口水位xx米。1991年我镇历史最高水位达xx米,根据现有防洪能力挡排可达xx米水位。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防汛防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防汛防旱工作在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按照行政村实行属地管理,各行政村是基层防汛防旱工作的责任主体。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

坚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干群结合。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

发生洪涝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时,镇政府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防汛应急预案

1、联圩闭口方案。

(1)当水位达到xx米,上游闸门全部下闸。

(2)当水位达xx米时,下游闸门全部关闭。

2、排涝动力方案。

(1)当水位达到xx米时,所有排涝站排涝动力设施做好调试出水准备工作。

(2)当水位达到xx米时,所有排涝站全部运转预降水位要求挂坎xx米以上,以确保汛期日降雨量200毫米,48小时内能顺利排出。

四、防旱应急预案

1、农田灌溉期在外河水位xx米以下,确保河道水位正常,排灌站能及时抽水灌溉。

2、在外河水位xx米以下,确保农田灌溉及时、有效,保证农作物不受损失。

3、当水位在xx米左右时,部分流动机船无法抽水时,各行政村自发组织疏通水系,确保灌溉。水位再有下降趋势时,实施二级翻水。

五、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镇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镇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镇救灾工作。立即将我镇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请求县政府给予支持。

(二)镇政府立即组织相关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其它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六、灾后救济工作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劳务输出。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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