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是提高工作效率重要的手段,工作计划需要保证其实施性,下面是好美篇小编为您分享的生产计划年度工作计划模板7篇,感谢您的参阅。
生产计划年度工作计划篇1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结合工厂实际,特制定211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一、全年目标
全年实现无死亡、无重伤、无重大生产设备事故,无重大事故隐患,工伤事故发生率低于厂规定指标,综合粉尘浓度合格率达80%以上。
二、指导思想
要以公司对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为指导,以工厂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为标准,以安全工作总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以车间、班组安全管理为基础,以预防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大事故为重点,以纠正岗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员工劳动保护穿戴为突破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开创安全工作新局面,实现安全生产根本好转。
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出实招、使真劲,把“安全第一”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通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解决领导意识问题,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第一”的位置上,只有从思想上重视安全,责任意识才能到位,才能管到位、抓到位,才能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整改事故隐患,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力保安全生产。
四、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工厂现状,确定出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完善各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加大重大隐患的监控和整改力度,认真开展厂级月度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车间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坚持班中的三次安全检查,并要求生产科、车间领导及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则,及时组织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尤其要突出对煤气炉、锅炉、硫酸罐、液氨罐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强化专项整治,加强对岗位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现象,最大限度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工厂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五、继续加强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
工厂采取办班、班前班后会、墙报、简报等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法律及安全生产知识,做好新员工上岗及调换工种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做到100%持证上岗。认真贯彻实行《安全生产法》,认真学习公司下发的“典型事故案例”和《钛白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纪要》(飞碟钛生〔20xx〕9号)文。不断规范和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好“安康杯”竞赛活动,充分利用好6月份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粘贴安全生产标语、安全专题板报、发放安全宣传小册子、树立典型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车间、班组建立安全文化理念,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将安全生产与保工厂稳定、和谐、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将继续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分清责任,从维护工厂发展的大局出发,保持钛白人艰苦奋斗、吃苦耐
劳的工作作风,严格履行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控制指标,积极行动,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为工厂经济发展做大做强做出新的贡献。
生产计划年度工作计划篇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团《关于印发年安全环保工作要点的通知》[]号文)以及上级部门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坚持安全为主、预防为主及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夯实基础,细化责任,严格执行。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企业长周期安全运行。
二、控制目标:
无因工死亡事故;无重大泄漏、中毒事故;无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无重大特种设备事故;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或公共安全事故;无重伤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0元/百万元产值(现价)
千人轻伤率控制在0.5‰(月均)以下。
三、工作要点:
?? 通过技术进步促进安全生产。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进一步完善工艺措施安全性以及极限操作的评估机制。抓好平稳操作,逐渐树立系统地平衡操作的`观念,并系统地进行改进。
2、继续探索化学反应模式的系统改进。提高化学反应的安全性,优化工艺过程,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3、抓好苯胺、聚碳扩产等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运行安全。
4、继续深化以消灭危险源为目标。尽可能消除或减少危险源,实现化工过程放热过程和用热过程集成联动,将化学反应热和工艺余热回收利用,完善全厂热交换网络,进一步优化热量的梯级利用。
5、设备管理部门对企业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及其安全附件按期进行检验。对检验为有缺陷的设备要及时停用或降级监护使用,并有计划地更换相应的设备或管线。
6、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增设醒目的安全标识。加强厂区道路整治,确保危化品运输安全。
7、加强现场围堰的完善及规范管理。
?? 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并保障有效实施。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制管理。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
2、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完善风险评价组织。切实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对重大风险要制定风险削减计划并予以落实(过程改进)确保作业活动的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评审,实现管理承诺,保持体系持续合规、有效运行。
3、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按时完成、改进各项工作,争取在一季度实现达标验收。
4、认真贯彻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5、严格执行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强化各项监控措施。
6、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做到组织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的认真落实。
7、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作业单位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作业过程监控,加大监护力度,节假日和特殊时期作业单位领导必须坚守现场,确保作业安全。
8、合理进行工作安排。抓好跨区域作业、交叉作业、工作变动时段的管理。
9、严格执行企业各级人员驻厂制度。中、夜班原则上不安排检修,特殊情况如涉及安全而进行的检修,必须坚持六到场:工段长、车间安全员、车间领导、技安处领导、设备处领导、生产副厂长(厂长助理)现场,组织协调指挥检修工作。紧急情况下,检修单位值班领导应及时采取临时措施,并立即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到场确定检修方案。
生产计划年度工作计划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切实做好本系统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各单位成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人员。把安全生产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责任到人。
二、加强安全生产网络建设。全系统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网络体系。局与股室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股室向局交纳100元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年终考核兑现(具体考核办法见局20xx年度工作考核量化细则)。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三、抓好房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加强对房屋安全隐患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加强对供电线路的安全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的教育,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自觉性。
五、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的防范工作,切实抓好全县各加油站点销售环节的安全生产防范,制订好安全生产制度及紧急救援预案。
六、年内对全系统进行四次安全大检查。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办法,及时处理安全隐患,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七、加强大型超市、儒林市场、西岩市场、各加油站点以及民爆公司的监督管理。
八、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责任人员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生产计划年度工作计划篇4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安全管理的指导思想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关爱生命,本质安全”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完全管理网络,不断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检查,查纠各类安全违章违纪行为;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完善安全设施;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员培训,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技能;积极抓好班组建设,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为公司各项工作稳步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
1、死亡、重伤0。
2、职业性疾病0。
3、千人负伤率≤2%。
4、隐患整改率100%(包括计划和实施)。
5、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率达100%。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三、重点工作。
(一)健全安全管理的组织考核体系,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夯实基础工作。
1、各部门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辐射到个人。
2、建立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安全机制,上级抓下级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为一级负责的有效运行机制。
3、建立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一是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工作会议,由安委会主要领导向安委会汇报本季度安全管理工作,研究部署下一季度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务;二是每月由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安全例会,各部门及相关单位主管参加会议,对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下月工作;每旬由安全部(科)召开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汇报会。
4、不断加大安全经费投入,提高本质化安全水平。
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对安全消防设施、煤气管道、安全通道、转动部位安全防护、厂内道路、安全警示等重点部位进行完善。进一步完善监控检测安全报警系统,确保公司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控。
5、强化考核,落实责任。
公司继续重申,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发生工亡和没有完成工作目标的责任单位的领导班子,当年内不得评先受奖,不得提职提薪,要经过次年度的工作考验合格后,方可晋升受奖。
(二)积极做好员工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员工整体安全素质。
1、加强对新入公司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从源头把好安全教育关。
一是严格执行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二是公司培训要理论与案例相结合,邀请员工家长参加案例讲座,学习与考试相结合,安全基本知识考试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三是公司、车间、班组的培训,要结合岗位实际和事故案例,做到有讲义、有笔记、有考试、成绩达标。切忌走过场,公司安全部(科)对车间、班组培训要跟踪培训效果。
2、抓好在岗员工的专业安全技能培训。
一是分层次、分对象,有的放矢搞培训,形成制度,常抓不懈,班组长及操作人员,每月培训一次,结合岗位和工种,培训相关知识,使其达到对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知识应知尽知,应会必会,让班组长了解安全标准化的相关知识和标准,懂得管什么,怎么管;
二是各部门管理人员,每季度培训一次,重要的是明确责任,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三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半年培训一次,结合行业特点和国家相关规定,增加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四是特殊工种员工要结合取证、复审等时机,搞好相关知识培训。整个教育要突出针对性,强调实效性,把握连续性,切忌走过场,安全部(科)要跟踪指导,监督检查。
3、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员工,提高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在处理安全事故时,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公司各部门应做到:
1、由各部门主管及时组织召开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事故现场分析会,在分析原因的同时,认清事故危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隐患整改;
2、要及时上报和传达事故经过,利用交接班时间和生产调度时间及时通报,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3、事故责任单位要查找自身的主观原因,弥补管理漏洞,主动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
4、事故的处理通报,各部门要复印下发到班组,针对事故的原因、责任、防范措施等;
5、别人亡羊,我们补牢,及时捕捉周边企业和同行的安全事故信息,针对他们的事故案例,使自己受到教育,有针对性的搞检查,抓整改。
(三)加强危险源管理和岗位危险因素控制,形成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动态管理控制体系。
1、完善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
一是针对重点系统和区域,公司按国家最新标准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是结合岗位特点,利用检修,复产等时机,组织员工对预案进行培训。按照车间每月组织一次,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的演练要求,组织员工在不同
环境、不同班次中开展预案演练活动。演练过程要贴近实战,提高质量、保证实效。对演练拍摄的照片、录像等全部资料妥善保存,以备检查。公司级演练资料报公司安全部(科)备案。
三是强力推进危险因素辨识工作,对各岗位作业和主要设备进行风险分析。组织岗位员工对风险分析结果进行学习,使员工了解本岗位作业和主要设备的危险因素。
(四)立足生产现场,加强隐患排查,加大整改督办力度。
1、明确检查的重点部位。
一是查全公司各级危险源及区域的规范管理,责任落实,按规操作,排查隐患,及时整改等情况;
二是查车间、工段领导在设备检修和突发的生产、设备事故抢修项目中现场组织指挥情况,查安全监护是否到位,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是否制定落实,查基层班组安全自保、互保落实情况;
三是查施工场地与生产区域的围栏、盖板、梯台、轮罩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完好,保护是否灵活有效;
四是查交付使用的生产设施,按照“三同时”,全面验收;
五是查“三违”现象,主要设备和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是否齐全,严禁岗外人员停留和通行;
六是针对季节变化,查冬季“四防”(防寒、防冻、防滑、防火)和夏季“四防”(防中暑、防雷电、防雨、防风);
七是查特种设备的证件审验,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
2、明确检查的主要内容。
针对形成安全事故的四大因素。
一是查人的不安全行为,以“三违”为代表的违章现象;
二是查物的不安全状态,以防护设施残缺,设备带病作业为主的硬件缺失;
三是查制度缺陷,以操作规程不完善,工序点检确认制度不健全,考核制度不落实为主的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查作业环境不良,现场杂乱无章;
五查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是否健全,落实到位;
六查遵章守纪、按章操作、杜绝“三违”;
七查防护设施齐全完好状态,运行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备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检修设备处于计划状态;八查作业环境是否定置管理,物放有序,人行有道,工作有场;九查及时整改,落实责任,签字齐全。
3、明确检查的方法
一是各部门自查。每月由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各个岗位进行拉网式检查,主要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和管理方法,以及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种问题。将检查的情况综合汇总后及时召开专题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公司派人参加指导检查和专题会议,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公司安全部(科),此项规定已纳入公司的考核细则,属必查项目;
二是公司组织各专业人员对全公司员工和生产区域进行专业安全检查,确保检查的质量和督办整改到位;
三是公司安全部(科)现场检查人员,按照责任分工,定点专人管理的原则,每天深入各生产厂,针对现场各类管网、主要设备等事故易发、频发部位,以及危险源管理情况、危险因素标识表填写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
(五)强力推进安全标准化达标,夯实基础管理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贯彻上级安监部门的安全标准化项目、内容及验收标准,确保上级安监部门全面验收达标。
一是将安全标准化的内容、项目及验收标准,结合自身实际,分解落实;
二是专业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监督检查,指导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请安监部门的有关专家进厂授课,咨询指导,最终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教我安全向我会安全的两大根本转变。达到群防群治,群策群力,进而最大限度的解决安全管理的“倒三角”现象。
2、树立样板,典型引路,抓两头,带中间,全力推进。
一是组织拉练观摩示范班组的成功经验,让大家学以致用;
二是及时总结新经验、推广新典型,组织公司、车间级领导参观、交流,达到取长补短,共同达标的目的。
(六)充分发挥专业安全保障机制的重要作用,确保本质安全。
生产计划年度工作计划篇5
从今年以来有关领导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多次重要批示,在充分肯定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深刻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全省进入生产施工旺季,各类事故进入易发、多发期,安全监管工作面临严峻考验。为全面推进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安监部门要统一思想,集中精力,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深入贯彻六项重点工作内容,狠抓落实,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要强力推进“三项行动”落实。“三项行动”是推动安全生产的系统工程,工作覆盖全年,涉及各行业领域,要坚持政府推动和载体推动、突出部门推动、强化措施推动,并把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文化建设与知识普及贯彻“三项行动”的始终。
二要抓好煤矿安全监管。加快建设本质安全型煤矿,加大力度打击煤矿违法非法生产,加强对开工生产矿井安全监管。年产6万吨以下的煤矿,坚决执行国家关于“一采两掘”规定。切实加大瓦斯、煤尘、发火、透水等灾害的排查治理力度,凡是先天条件不具备的一律列入关闭,后天条件达不到的要限期整改达标。加强对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把管理的重点向设备维护、保证安全运行倾斜,向培训教育倾斜,向现场管理和班组建设倾斜。对驻矿专盯员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明确职责重点。
三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升级活动。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完善实施方案,摸清本地相关企业基础情况。召开会议,开展标准化工作培训;组织相关企业对照标准开展自评,树立样板企业。
四要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源头治理,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协调运管部门搞清、摸准本地区道路运输企业的现状,找准突出问题,对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公路客运站、驾驶员培训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专门检查。
五要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6月底前,相关市地要完成省政府安委会去年公告的31项重大隐患、特别是省财政补助的19项重大隐患整改工作,做好迎接省局与省财政厅联合验收的准备工作。以春季开工验收为契机,督促采石场落实中深孔爆破、阶梯式开采要求,落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和防水、防火、防坍塌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安全检查专项工作。
六要加强全省安全监管队伍和机构建设。各级监管部门要充分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和全省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监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基层安全监管局工作绩效考核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建设。
生产计划年度工作计划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和广大学生、教师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计划。
通过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教育活动,在广大师生中树立起安全观念,明确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力争本年度不发生安全事故,为确保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
2、明确责任:
每位师生都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点工作之一,是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有序进行的基础和保障。因此,全体教师必须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做好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
总务负责房屋、线路等设施的检查维修及教师的饮食卫生;电教员负责线路、电器等设施的使用检查维修;保健教师及卫生教师负责健康教育,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监督学生午饭的质量;大队辅导员、班主任等负责有关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任课教师负责所教年级及所教学科的安全教育;兴趣小组辅导教师负责小组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
1、利用校会、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班队会、两报等途径根据季节的不同有针对性的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溺水、预防食物中毒、反对邪教、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家庭生活、户外活动安全活动等。
2、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对家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协助学校做好安全工作。
3、安全月期间,学校及各班更要围绕安全工作主题,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教育氛围。
4、通过开展有关安全活动对师生进行自救、自护方面知识的教育。
三、加强检查,严格管理。
根据季节的不同对有关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教育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要常抓不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一)房屋检查。
严格执行中心校规定的安全检查制度,正常情况下每年检查四次,即寒假开学的二月底三月初,汛期来临前的六月初,寒假开学八月底九月初,防寒保暖前的十月底十一月初。
重点检查:房屋基础、主体结构、屋架结构等重要部位,做到检查细致,不留死角;检查及时记录,检查人员签字;检查结果及时上报中心校。
(二)用电、防火检查。
1、加强学校各种电器的保管、检修、使用,发现线路老化裸露,插座、插头有安全隐患,在及时上报的同时立即解决。2、师生要养成随手关闭开关、拔掉电源的好习惯。严禁超负荷用电。
3、微机教师上课前后、电教员(包括有用电器活动的组织者)在每次活动前后都要认真检查电源、线路、电器等是否正常,保证安全使用。
4、教学设备及设施,执行谁主管或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如发生安全事故,将视情节追究责任人、当事人的责任。
5、学校的灭火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图书室前、多功能厅、微机室等处),有关教师必须了解灭火器的原理及使用。
(三)卫生工作。
1、坚持每周一大扫除,每天早晚清扫室内外卫生,保持校园的优美环境。
2、加强对学生进行生理卫生知识的教育。做好学生的心理咨询工作。
3、做好防控传染病工作,不让每一位师生沾染上非典和禽流感。发现有发热、咳嗽和呼吸道不适等症状的'师生,要密切关注,及时上报。特别要对家里是养禽专业户的学生加强有关防控禽流感知识的教育。
(四)交通安全。
1、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师生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在路上靠右行走(行驶),不在路上追逐打闹,不做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2、学年初,班主任和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校向家长发放安全通知书,来共同教育学生,防止事故发生。
3、各班要继续实行路队制放学。
4、加强接送学生上下学的社会车辆管理。
5、一旦出现交通事故,首先主动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还要及时报告,不隐瞒、逃逸、躲避。
(五)校园秩序。
1、严禁陌生人进入校园,发现可疑人或有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要及时制止,或与上级联系,打110报警。
2、加强校园周边的综合治理工作,严禁校门口摆摊、堆杂物,严禁远离校园的小商小贩向学生出售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及有危险的物品,严禁在校园周围有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的活动。
(六)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教育。
1、加强学习,严禁教师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2、学生在校的活动,谁组织谁负责,谁的课谁负责;课间活动教师(尤其是班主任)一定要加强教育;倘若由于教师的失职、体罚或变相体罚及课堂打架出现的伤害事件,由任课教师负责。
3、室外活动课(体育、美术写生等)教师一定要注意安全,教师如不能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或因器材管理、活动要求不当引发的事件,由任课教师负责。
(七)其他方面。
1、值班教师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出现问题及时汇报。
2、在汛期,安排好防汛工作,并且做好学生的避险看护工作。
生产计划年度工作计划篇7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促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以及国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如下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为指导,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为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设,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安全监管权威性,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一)执法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创新方式,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全镇35家涉危涉爆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执法检查:烟花爆竹企业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非煤矿山2家,工贸企业2家。
(二)检查频率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2次、非煤矿山企业每年4次、工贸企业每年全面覆盖1次。
(三)执法重点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65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2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令55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有相关规定。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从业人员人数而要求不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数总数1%以上,且至少2名)和兼职安全员(从业人数总数5%以上),并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教育、督促执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明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需制度22项规章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2、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5、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xx年8月29日修订):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高危行业的分别为48学时和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为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质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或要求企业出具期间未新进职工的自查证明)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应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四条,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等,应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五条,不得使用应淘汰的设备。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帐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第三十八条,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部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拟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二十九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第三十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报有关部门审查。第三十一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施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监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帐、记录和督促整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出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xx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3.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共设置警示标志情况;再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必须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应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等。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置登记台帐、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结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品、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安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出入库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以及生产或购买时入库登记、使用或销售时出库登记情况;查看总库实际库存与台帐登记库存数是否基本一致。
检查情况:经查,本厂建立了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并有相关台帐记录。
(22)禁用淘汰工艺、设备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发》第三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未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通过现场场所抽查发现是否使用存在应当淘汰的工艺、设备。
(23)流向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产品流向码设备情况、检查企业产品流向码使用、管理情况和登记档案、抽查成品仓库所存放成品流向码使用情况。
(24)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的出口。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25)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组织管理的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其他应检查的情况包括如查看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情况,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的情况、事故处理和警示教育情况,企业对责任人员内部处理情况;专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26)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对作业场所进行抽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候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三、行政执法总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安监站现有工作人员数量4人,其中持有执法证人员4人。执法工作日算法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251天(251天×4人=1004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1004-160-476=368天。
(1)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开展举报查处、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等执法活动):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40天。
(2)非执法工作日(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群工日,参加党群活动等):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119天。
(三)执法厂次和执法小组安排:
1.执法厂次:2人一组,每天检查一家
四、执法计划的实施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执法行为。
本计划实施中,如遇特殊情况可进行小调整,当需对执法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报批和备案。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和变更的,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五、执法要求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必须是2名或2名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当明确检查线路和或检查场所,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信息予以保密。
(六)执法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作出的处理措施必须以促进被检查单位生产安全为目的。
六、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一看、二听、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二看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台账,三查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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