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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1
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县各级的共同努力,金秋助学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为助力全县“精准脱贫”,县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开展“金秋助学---助力精准脱贫,寻找寒门学子”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子女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要求,积极推动、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体系,拓展助学内容,创新助学方式,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在国家助学政策体系中发挥拾遗补缺作用,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助学时间:
20xx年7月1日起——9月1日结束;
(二)帮扶对象:
特别困难的职工和农民工家庭应届高中毕业生20名(如父母双亡,家庭主要劳动力因重大疾病失去劳动能力、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原因,无法完成学业的)。
(三)入围条件:
1、20xx年应届高考考入国家二本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
2、品学兼优,奋发图强(具有良好的学习成绩和道德品质);
3、具有xx县户籍;
(三)资助范围及方式:
1、从入围的学生中选择5名家庭特别困难、本人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学费直至大学毕业:
2、其他15名学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
3、获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重复资助。
(四)申报方式:
1、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持如下相关材料向县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提出申请:
(1)本人书面申请一份(加盖居委会或村委会公章);
(2)低保证(原件经核对及复印后退回);
(3)户口簿及学生身份证原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4)二本以上院校录取方案书复印件;
(5)农民工需提供扶贫手册。(原件经核对及复印后退回)
2、经初步认定后,领取、填写20xx年“金秋助学”申请表(表格到县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领取,地点位于县影剧院前门大厅,联系人:尹xx,电话:xx);
3、所需资料按规定时间(8月15前)上报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过期不再受理。
4、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对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提出初选名单,报主席会议审定,审核通过后制作影像资料并在xx有线频道播放。
(五)助学活动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宣传和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7月中旬——8月14日,各基层工会应做好助学活动宣传、摸底工作并协助对象做好申报工作。
第二阶段为调查核实阶段。时间为8月15日——8月20日,期间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将对上报的材料组织专人逐一进行入户调查核实。
第三阶段为审核、审批及资助金发放阶段。8月20日——9月1日,期间县总工会对资助对象情况进行审核、审批及发放资助金。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方案。
三、助学活动相关要求
1、全面开展,分级负责。全县成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采取分级负责方式开展活动,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抓好本单位“金秋助学”活动。
2、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基层工会要摸清本单位今年参加高考学生及考上二本以上困难学生情况,做到符合助学条件的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建立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帮扶救助方案。
3、广泛动员,多方筹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发扬乐善好施的中华传统美德,可以采取行政支持、企业赞助、个人捐款、工会补贴等措施,广开筹资渠道;可以采取单位或个人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多方筹措助学资金,努力形成工会主导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大格局。
4、严格管理,依档帮扶。助学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助学救助程序要规范,资金管理要严格,坚持依档施助,先建档后帮扶原则,杜绝人情助学、关系助学,同时要避免遗漏和重复救助现象发生。
2023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2
为进一步加大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力度,切实减轻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教育费用负担,区总工会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金秋助学”内容
一是对今年参加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二是对今年考取高职院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实施工会培育“金牌蓝领计划”,目的是引导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树立正确的升学观择业观,立志成为“金牌蓝领”,助推技工强市建设。三是实施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圆梦计划”,资助一部分在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就读品学兼优(指在校表现较好、各科成绩合格、院系同年级同专业综合排名中上游)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勉励其勤奋学习、学业有成。四是对子女在读(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进行适当的助学帮扶。
二、资助条件
所在单位建立工会组织、符合助学帮扶内容,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申请资助:
1、政府认定的低保家庭,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88元(含)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的市级以上困难劳动模范、单亲困难女职工(农民工)家庭和符合计生政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优先帮扶。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帮扶范围。
三、资助标准
依据省、市总工会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的资助标准原则上统一。经调查核实,对特困家庭适当侧重,救助金额由区工会主席(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四、申报时间
金秋助学活动时间:20xx年8月至9月。8月15日前将首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8月31日前将第二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同时报送电子档。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今年的助学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区直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帮扶申请,各单位工会调查核实公示后上报主管局工会,各主管局工会审核汇总后报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复核。区直属基层工会可将调查核实公示后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材料及汇总表直接报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帮扶申请表要填写完整(申请人本人要签字;基层工会主席和主管局工会主席签字盖章);
2、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复印);申请人承担父母主要赡养责任的由单位工会、社区(居、村委会)或街道(中心)出具赡养证明;
3、入学通知书(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等)复印件;
4、申报“圆梦计划”的,要填报xx区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近期收入证明(工资单或单位工资发放银行卡打卡记录凭证)及相关困难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等);
6、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还需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期医保定点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定损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以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身份证开户的皖东银行的银行卡(存折)的复印件;
8、困难农民工家庭建档,需附农村户籍材料和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六、相关要求
1、全面调查摸底。一是各工委、基层工会要提前对已建会单位中今年考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高职)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拟入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职工(农民工)家庭的致困原因及困难程度,逐个核实登记,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因困施助,将符合助学帮扶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全部纳入助学范围。所有助学对象均在单位、社区(居、村委会)或街道(中心)公示,并拍照留存。凡弄虚作假、骗取助学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对申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已领取资金的,将对资金坚决予以追回。同时,要主动与开展助学活动的其他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通信息,避免重复救助。
2、严格审核程序。按照“谁申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工委、基层工会应建立入户核查、公开公示、动态管理等制度,准确填报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对已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对尚未建档的新增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按照建档标准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建档和录入系统。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按工会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备案,区工会对所属基层工会上报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按比例选取部分档案进行入户抽查,严谨细致地开展审核工作。
3、严格助学资金发放。对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助学对象,坚持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银行卡发放,规范条件、程序和手续,杜绝现金发放和代领代签,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
2023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3
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和xx市总工会的总体要求,xx年金秋助学活动在满洲里市已全面展开,呈现出了领导重视,组织保证、措施得力,效果显着的大好局面。达到了区总助学活动发动社会化,捐助经常化的要求,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市已有184名大、中、小学生得到捐助,捐助资金28.58万元。
一、积极发动,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助学活动
“金秋助学”是工会帮扶困难职工的工作延伸,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发挥工会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的有效载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基于对“金秋助学”政治意义的高度重视,满洲里市总工会在开展这项活动中,不断创新,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总结,现已将“金秋助学”活动与我市“弱势群体脱贫”工程有机的结合起来,形成了帮扶困难职工的长效机制。助学活动不仅仅面对个别贫困户,而是将整个扶持弱势群体脱贫统筹考虑统一安排。由贫找官变为官找贫,变被动为主动。首先,完善助学网络,为助学活动的开展提供有效保障,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困难职工动态管理网络、建立了联系包保制度、建立了直面对接、快捷帮扶的救助体系。使工会帮扶困难职工长效机制更加完善,使最需要帮助的困难职工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做到了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其次,把助学活动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市总工会和全市基层工会在助学活动中做到了发动社会化,捐助经常化,及时了解和掌握被助对象的情况,同弱势群体脱贫和送温暖活动紧密结合,同步进行。乃至有的基层工会主动向总工会提出要助学对象。连续几年开展助学活动,如今已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再次,助学活动措施得力。一是总工会与相关部门上下联动、快捷助学。我们与市扶贫办、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和红十字协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到对每一名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底数清楚,子女上学情况清楚,帮助最困难的职工子女顺利完成学业。二是“一助一”、“群助一”实名助学。正是因为我们全面掌握了困难职工的家庭情况,掌握了最需要助学帮扶的子女情况,因此我们可以随时为有爱心的企业、个人等社会各界提供完整的、实名的助学对象,并做到了助学对象明确,资金使用明了。三是定期捐资助学。通过政府和社会各界自愿定期捐资,建立了“爱心助学”专项基金,专用于对困难职工子女助学。助学专项基金管理采取公开、透明方式,随时接受查询,定期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四是集合社会力量,关爱身心健康助学。我们与合作公司和市第一医院联合开展了“救助肢体残疾小学生崔娴”活动,在外省请来外科专家为孩子做髋关节归位手术。并以不同形式筹集资金为小崔娴同学免去一切医疗、手术费用。让她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二、全市开展的“弱势群体脱贫”工程带动了助学活动,而金秋助学活动有力的推动了弱势群体脱贫工程
“金秋助学”不仅仅是在帮助困难职工家庭的今天,而且是在帮助困难家庭托起明天的希望,更是在构架中华民族的希望,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呈现出以下特点:
1、“金秋助学”活动受到了各级领导及工会干部的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全部纳入全市的弱势群体脱贫工程一盘棋中,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助学活动的动态,加强针对性的指导和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
2、“金秋助学”活动有了组织保证做为工作基础。市政府的扶贫办,统筹安排指挥,市总工会、妇联、团委、红会、残联、工商联、民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使社会各个层面对贫困群体都充满了社会的关爱。目前全市以不同形式救助困难大中小学生184名。共投入资金28.58万元。其中,大专以上学生:民政部门资助底保家庭学生53人,各级工会资助困难职工家庭学生31人,红十字会资助困难家庭学生28人,妇联“爱心助学工程”资助14人,残联资助残疾人家庭学生10人,团委介绍企业资助3人;社会各界资助外来务工家庭的中小学生45人。
3、“金秋助学”活动措施得力。市总工会利用工会的组织网络,利用完善的困难职工档案,当好助学第一知情人。发挥工会组织的联系面广,协调性强的优势,当好助学第一协调人。借助市委、政府开展的弱势脱贫工程,发挥工会的组织作用,当好助学第一帮助人。加大助学活动的宣传力度,做到了报纸有字、广播有声、电视有影,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有效地推动了全社会的助学活动。
“金秋助学”活动基于以上三点,现已取得了显着效果,捐助的人数,出资的款额创历史新高,而且此项活动已深入人心,覆盖全社会,各级工会组织都认为助学是自己的工作和责任,同受助的学生也都保持了密切联系,形成了良性互动的局面。总之,“金秋助学”在自治区总工会和xx市总工会的统一领导下,已经取得了显着成绩。目前,“金秋助学”已经在满洲里市各级工会全面展开,今年捐助资金已经全部送到了困难职工子女手中,一个营造“接受爱心、传递爱心、共享爱心、奉献爱心”的和谐理念、和谐氛围正在形成。我们相信,有市委的正确领导,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金秋助学”一定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2023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4
为进一步推进“建家、强家、暖家、爱家”专项行动,帮助困难职工子女顺利跨进大学校门,落实教育扶贫、教育脱贫战略举措。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制定如下助学方案。
一、金秋助学的对象
20xx年市总工会金秋助学资助对象为同时具备以下个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
1、在xx市范围内工作;
2、所在单位已建立工会组织;
3、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且加入了工会组织;
4、子女必须是20xx年考取大学一本、二本的国家统招学生;
5、没有享受社会其他助学资助;
二、困难职工、农民工的界定
困难职工界定:符合以下条中其中一个困难条即可界定为困难职工。
1、低保户: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口本上家庭所在地的生活保障线(以低保证为唯一鉴定条),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
2、低保边缘户:指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倍以内,但由于收入低、疾病、残疾、子女教育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家庭。贡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康区、赣县区的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在80元以内为低保边缘户(低保标准为0元),其他1个县(市)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在79元以内为低保边缘户(低保标准为人均0元),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在47元以内为低保边缘户(低保标准人均0元)。
3、意外致困户: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具体鉴定标准为:(家庭年均收入-意外致困的费用支出)÷12≤工作所在地的低保边缘标准。
4、困难农民工界定:除符合以上1至条任意一个困难条外,还需要符合户口为农业户口、在所在单位务工满一年二个条。
三、金秋助学指标和名额分配
市总工会本级20xx年金秋助学名额为200名。100名分配至县(市、区)和xx开发区。于都县、赣县、兴国县、南康区、贡区个人口较多的县(区)各分配6名,其余县(市、区)和xx开发区各分配名。另外100名在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直属基层工会、中央、省驻市产业、企业、院校工会、市直属改制企业上报人员名单中确定。
四、金秋助学金额
20xx年金秋助学总金额为100万元。资助的200名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每人一次性发给助学金000元。
五、申报审批程序
1、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由其家长到所在单位工会领取“xx市总工会20xx年金秋助学申报表和困难职工登记表”据实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学生1张1寸免冠彩照;
(3)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
(4)职工本人和家庭成员近一年的工资流水(若无法提供则需所在单位开具收入证明);
同时根据致困原因,提供佐证材料:
(1)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明,低保证必须有民政部门近一年内的审核盖;
(2)因病致困(含本人大病、供养直系亲属大病、本人三级以上残疾、家属三级以上残疾):本人及供养直系亲属大病的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的医疗诊断书,近一年自负医药费票据的复印;本人及家属残疾致困的家庭须提供三级以上伤残证复印和近一年自负医药费票据的复印。
(3)意外灾害致困(含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费用支出票据复印;
农民工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与所在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
2、单位工会对职工(农民工)填写的助学申报表及各种证明原进行核实,提出初选名单,并将各种证明复印附在申报表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于8月10日前统一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xx市南河路61号)。
3、将受助对象名单提交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定。
4、将资助名单在市总工会网站上公示。
六、几点要求
1、金秋助学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和做人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助资格,并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2、各单位工会要按照赣市工办通〔20xx〕4号要求为受资助的困难职工建立档案,并将信息准确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做到内容真实,项目齐全。
3、列为解困脱困对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和困难劳模子女优先考虑。
4、各级工会要为20xx年金秋助学资助对象办理“工会龙卡·普惠卡”,20xx年助学金的发放原则上全部转账到资助对象的“工会龙卡·普惠卡”上。
5 、各县(市、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助学方案,并对助学情况进行总结,于9月2日前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七、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
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初定于8月22日左右在xx举行,请部分受助学生和家长代表参加,具体地点及参会人员另行通知。
2023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5
为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助推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 “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县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外来工)子女中,今年应届考上公立二本以上院校(不含提前录取的二本以下院校;军校、委培等免费生不在此次申请救助范围之内)的学生。主要类型如下: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等困难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其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或镇、街道、企业工会盖章的生活困难证明);
3、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其重大支出费用证明或特别困难证明);
4、享受了社会其他方面资助的学生,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不能重复上报,一旦发现不予救助)。
二、申报程序
1、困难职工本人向单位或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镇、街道工会接到申请后,进行核实,如属上述三类对象,符合工会救助要求的发给《金秋助学申请表》(附件1)、《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附件2);
3、按《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困难证明(3)家庭就业成员的工资收入证明(4)若申请人为农民工或非公企业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5)全家户口本复印件(6)申请人本人工商银行帐号(7)大学录取通知书(8)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准考证》,交所在单位工会核实签署意见盖章后,送镇、街道、系统工会复审把关并盖章,上报县总工会;
4、所在单位、镇、街道工会应对困难职工困难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相关材料和现场照片要存档备查并且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档案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上报县总工会审批。
三、活动时间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分为三个阶段:7月10至8月10日,为宣传、申报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为调查、审核、公示阶段;8月21日至8月25日为集中发放助学资金阶段。发放仪式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摸清底数。各基层工会积极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争取党政的支持,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的支持,形成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的助学资金保障,要把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党员干部与特困职工家庭结对帮扶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社会各界和个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助学活动。同时要抓紧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的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工作,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2、信息公开,阳光操作。各基层工会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掌握受助对象条件,严格执行资助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县总工会安排专人认真审核基层工会上报情况并入户核实后,在《今日睢宁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救助。
3、认真审核,及时上报。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做好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相关资料申报审核工作。各单位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县总工会一楼服务大厅(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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