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的制定能够帮助我们评估活动的成功和效果,活动方案的编制需要考虑到时间、人力、财务和物质资源等方面的约束,下面是好美篇小编为您分享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方案5篇,感谢您的参阅。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方案篇1
一、活动主题
结合20xx年为民服务日活动,以“心系群众,为民履职”为主题,开展一次“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图片等媒介,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为珍爱生命,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参加人员
市县人大代表、交警中队全体干警、镇一中全体师生
三、活动要求
加强领导,统一组织,此次活动由镇人大牵头组织。
四、活动形式
采取大会形式,集中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特别是与中小学生有切身联系的交通法规
五、活动内容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维护交通秩序,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
二、不驾乘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超员、超载。
三、骑电瓶车、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应靠边行驶,不得突然猛拐、相互追逐。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四、不在道路上强行拦车、扒车、追车和抛物击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长途客车。
五、不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使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老年车载人营运。
六、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翻越公路护栏、交通隔离墩、隔离栏,
七、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八、行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九、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
十、学前班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家长或教师带领,未满12岁的学生不得在道路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不得在公路、街道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十一、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十二、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十三、不得在街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
十四、爱护公路两侧的花草树木,不损坏交通设施。 十五、骑自行车要靠边行驶,不侵占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抢行猛拐;不骑车搭人和追逐打闹;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十六、驾驶车辆时,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十七、驾驶车辆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抽烟、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十八、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十九、驾乘车辆时,不得向车外吐啖、乱扔垃圾、乱丢烟头。
二十、发生交通事故时,不得肇事逃逸。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
二十一、遇有交通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时应及时报警,积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二、其他方面交通法规讲解。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以“五进”活动为总抓手,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根据省、市、区政府“压事故、保畅通”的总体要求,严查、严纠、严惩道路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网络体系建设,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乡行车秩序有较大的改观;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五进”活动的开展,全面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逐步建立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化制度;努力实现村镇居民、单位职工、社区居民、机动车驾驶人、在校学生交通法规教育率分别达到65%、75%、80%、90%、95%以上;全区城市家庭、公路沿线居民家庭平均每户有人受到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单位、专业运输单位交通违法率逐年下降,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实现稳中有降。
三、组织领导
成立梁才乡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乡派出所及有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各单位、各学校、各企业也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四、宣传对象
重点是机动车驾驶员、公路沿线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中小学生、进城农民工。
五、宣传主要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
(二)行车、走路安全常识;
(三)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四)《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宣传挂图、vcd光盘和重大交通死亡事故案例宣传挂图;
(五)“五整顿”、“三加强”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
(六)国务院、省领导关于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讲话等。
六、宣传步骤和工作措施
此次宣传活动从11月16日起至2005年2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1月16日—11月21日,为动员阶段。
各相关部门进一步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结合实际,确定人员组成专门队伍,制定工作方案,具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二)第二阶段:11月22日—2月20日,为具体实施阶段。
1、各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五进”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部署,分管领导抓好落实和检查工作,带头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使每一个车辆驾驶人、每一个中小学生、每一个运输企业主、每一个进城务工人员、每一个公路沿线居民、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受到一次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人人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全区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浓厚宣传氛围。
2、重点做好“八个一”。一是建立一套档案。对本单位的机动车(包括个人所有的汽车、摩托车)及驾驶员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帐。二是开好一个座谈会。对本单位职工、村民特别是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三是组织本单位员工收看《关爱生命、安全出行》vcd光盘,人人写一份《观后感》。四是建立一个交通安全橱窗,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五是组织单位职工、村民填写一份交通安全常识问卷。六是向本单位职工、村民下发遵章出行倡议书。七是与本单位职工、村民签定一份交通安全责任书。八是农村地区要播放一盘交通安全宣传磁带,在本村刷写五条宣传交通安全的标语口号。
3、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选择有针对性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在校园宣传橱窗或宣传栏上展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作文比赛、给亲人写一封家信等活动,利用内部闭路电视系统,组织全体学生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光盘。
(三)第三阶段:2月21日—28日,总结考评阶段。
“五进”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赴各单位对“五进”活动进行检查考评,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组织观摩推广,公开表彰奖励。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方案篇3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为切实落实今年12月2日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不断提高我县教育系统全体师生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根据磐公通字(20xx)43号《20xx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活动,广泛动员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关注文明交通,自觉抵制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违法行为。通过“小手牵大手”行动、主题征文等活动使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全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措施
1、各学校要通过黑板报、校园广播、手抄报、校园网络平台等发布“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提示语和交通事故自救、互救常识等。
2、各学校要通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主题征文、召开一次主题班会、举办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观看一次交通安全视频等活动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3、义务教育段学校要通过“小手牵大手”,与家长签订文明交通责任书、找一找身边的交通违法行为等活动;高中段学校通过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交通意识,自觉抵制七类交通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提前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多措并举,广泛普及安全常识。各校要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宣传活动,紧密围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全面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出行常识,将文明交通理念内植于心,外践于行。
(三)抓住节点,按时报送活动信息。各校要于11月20日前上交主题征文;12月10日前上交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活动图片和总结。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方案篇4
一、成立组织、分工明确
组 长:
组 员:
二、活动目标
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在我校实现“四个到位”和“四个不发生”,即: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到位,不发生涉及学校或学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校车的管理规范到位,不发生校车在校园内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违法行为;对接送学生车辆摸排到位,教育学生不搭载不合格车辆上下学;对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到位,不发生校园及周边涉及师生道路交通事故。
三、主要任务
1、开展对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行动。我校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和强化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通过主题班会、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充分利用道路交通安全视频警示教育片,大力营造交通安全教育氛围。组织师生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少于四次。教育学生严禁上下学骑乘摩托车,严禁趣事骑乘电瓶车等助力车辆。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教育家长遵守维护交通秩序,同时做好家校联系工作,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
2、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学习行动。我校继续认真组织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学习贯彻活动。学校按照条例和《凌源市教育系统校车安全教育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对辖区内校车的排查备案管理工作,完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明确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强化校车安全管理。
3、开展对社会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排查行动。在学期初,组织学生乘坐违法车辆的排查行动,对辖区内是否存在使用非法车辆集中接送学生和是否存在学生集中租乘不合格车辆上下学情况,以及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将掌握的违法车辆情况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4、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环境治理行动。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执行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和登记制度,特别是做好上下学等重点时段的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安排保安和值周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对违规进入校园的社会车辆和在校园内部未按要求减速慢行、不按指定停放和在高峰埋伏出入校园的车辆要严格管制,确保师生安全。对校内交通线路和教师私家车停放区域进行重新规划布局,保证教师私家车不对学生安全造成危害,严禁教师开私家车接送学生上下学,不能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四、活动时间
1、部署发动阶段(3月1日-3月7日)我校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按照中心校的'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认真部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2、教育宣传阶段(3月8日-3月15日)在巩固前期校车及其它接送学生车辆排查成果的基础上,密切与公安交警部门配合,重点在上下学及周时段,加大对各类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和对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集中排查,同时采取班校会、专题讲座、教育视频、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日常及各重点时段对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确保实现“四个到位”和“四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3、总结提升阶段(3月16日-3月25日)。
我校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固化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形成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制度,构建我校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我校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校长要亲自部署,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把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排查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按照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2、强化督导检查。在集中教育、宣传、排查阶段,中心校将适时进行抽查。对突出和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验收。对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彻底,走过场的责令重新整治。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方案篇5
一、工作目标
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通过全方位、立体式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实现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制度化、宣传形式多样化、宣传内容系统化;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率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100%;明显增强中小学生及校车驾驶人、司乘人员的交通法治观念、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市教育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为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对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健全完善本单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位。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助理作用,深入学校开展工作,定期通报学生交通违法、事故情况,指导学校开展活动,协助检查校车安全状况,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
(二)开展宣传教育。
1、建立长效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每学年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每个学期为学生安排至少2个课时的交通安全课。要抓好每年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周)和开学日、放假前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形成交通安全教育常态化。
2、拓展教育形式。要利用安全课、主题班队会、网络、板报、答题、演讲、辩论、征文比赛、文艺表演等形式,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教育,增强中小学生安全意识;要将交通安全教育融入到幼儿园儿童游戏活动中,提高幼儿对交通安全的兴趣和认知;通过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优秀课件”征集评选活动,提高教师道路交通宣传教育的主动性和水平;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文明交通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各地中、小学校、幼儿园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每一个家庭,进而带动整个社会文明出行。
3、强化乘车安全。各校要严格执行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规定,高度重视学生往返安全工作。要安排教师把好出口关,采取有力措施,禁止学生乘坐非客运车辆和违章驾车。禁止学生在铁路上行走和攀爬火车。凡组织学生参加需要集体乘车(船)外出的活动,要预先对师生进行乘好车(船)安全教育。师生集体外出必须使用专业运输单位提供的车(船),所乘人员不能超过核载人数,确保师生安全万无一失。公路沿线的学校应在学校周围挂“学校附近,车辆慢行”的警示牌,有条件的应画人行横道线。要严格执行市纪委《关于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的通知》,行政老师因公外出必须乘坐有营运资质的车辆,不公车私驾、私车公用或租车自驾,单位用车不得超载、不得超速、不得用非专业人员驾驶的车辆、驾驶员不得酒后或疲劳驾车。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校要充分发挥当地新闻媒体导向作用,通过系列报道、连续报道、组合报道等方式,充分反映我市学校“关注安全、关爱生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宣传各地各校工作的新举措和经验。要充分利用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和新闻媒体对学校道路交通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现象进行监督、举报;鼓励师生职工举报身边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完善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校要切实加强对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细心谋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协同推进,做到组织有力、方案可行、措施得力、活动有效,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保障机制。各校要在宣传教育的人力、财力、物力上予以重视和保障。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研究部署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广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的开展。
(三)信息报送。要增强信息报送意识,做好信息的编写和上报,及时、全面地反映各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动态,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等方面的作用。请各校于12月22日前,将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报市未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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