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是对过去的工作经验进行深入思考的文字说明,学会写工作总结,职场人才能在今后的工作道路中得到提升,下面是好美篇小编为您分享的2023年年度司法工作总结7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3年年度司法工作总结篇1
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亲切关怀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勇于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强化基础建设,加大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等项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
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亲切关怀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勇于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强化基础建设,加大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等项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认识,健全组织,夯实基础。
1、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是基层,基础在司法所,司法所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一件大事。一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司法所规划和建设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把握历史机遇,与时俱进,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目前,我市结合实际,已为##司法所购置了新办公用楼房,面积均为##平方米以上,并购置了新办公桌椅,为##司法所、##司法所配备了摩托车,为##镇司法所配备了一台电脑。局机关在原有办公设备的前提下,又购置了数码摄像机和照像机,逐步实现了办公自动化。二是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等十项工作制度,完善了日常工作程序;推行了“收费标准”、“服务范围”、“主要职责”等为内容的政务公开公示制度,做到了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结果三公开;建立健全了定期考评、勤政廉政、奖勤罚懒等人事制度和激励机制,达到了管理机制责任化、科学化。三是加强了软件建设,实现了簿、表、册统一规范,档案管理标准化,业务工作程序化,目标管理制度化,我市##、##司法所先后被省厅评为“全省规范化建设司法所”。
2、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加强调解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充实了司法调解中心、村调委会,健全了村调委会、民调小组、调解员、信息员组成的“金字塔”式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目前,我市已构筑起以##个司法调解中心,##个村(居)调委会为框架的,覆盖全市的民调网络体系,基层调解员、信息员##人,形成了网络科学、群防群调、基础牢固的人民调解局面。二是加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抓好了“##”工程,目前,我市有98%的调委会达到了规范化目标,实现了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加强调解业务建设。我们认真贯彻人民调解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紧紧围绕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调解民间纠纷和防止民间纠纷激化的工作重点,深入实际,指导监督。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骋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老调解员、老司法助理员、法庭干部进行讲课,向广大人民调解员传授法律、文化等有关调解知识和调解工作技巧,不断提高民间纠纷的调解率,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我局定期组织调解员进行业务考试,合格者发给《人民调解员资格证》,目前,我们共给854名调解主任颁发了人民调解员资格证书,做到了持证上岗。四是发挥作用,积极民调。在调解工作中,我们牢牢把握排查、调处、治理、回访四个工作环节,全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今年,我市共调处各类纠纷##件,调解成功率为99%。防止民转刑案件##件,涉及##人,防止群众上访##次,未发生因调解不当使矛盾激化事件,控制矛盾激化率在0.5‰以内。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我们以强化管理,科学管理为手段,进一步健全了收、结案审批,过错赔偿、档案管理、业务收费、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提高了基层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发挥职能作用。全市各法律服务所为镇、企事业单位收回陈欠4220万余元;办理各类法律事务##件,代理诉讼##件,非诉讼案件##件,代写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人次,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场次;为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农村承包户担当法律顾问##家,为法律顾问单位和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
4、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加快了安置帮教工作的网络化体系建设,实现了“帮教有组织、帮教有人管、帮教有措施”的三到位,并达到了思想上有人帮、就业有人管、生活上有人问。二是在落实安置帮教实体企业的同时,加大与劳动部门协调,培训“两劳”释放人员。共举办培训班##期,培训“两劳”释放人员##人。三是积极与工商局、税务部门协调,落实优惠政策,今年,我们共帮助##个“两劳”释放人员搞个体经营,落实了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对“两放”人员落实了帮教措施,全部进行了安置。
(二)以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已任,在法律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上有所突破。
今年,全市共办理各项公证##件,其中国内经济##件,国内民事##件,涉外民事公证##件,涉外经济公证##件,业务收费##万元,办证合格率达到100%,一类卷宗达##%以上。
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亲切关怀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勇于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强化基础建设,加大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等项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
2、律师工作。一是律师事务所逐步达到规范化、规模化轨道。我市##个律师事务所有执业律师##人,配备了电脑、传真、车辆等现代化办公和交通设备。二是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了使全市的经济、社会、生产和生活走入法制化轨道,全市律师广泛在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学校、个体私营经济和公民中担当法律顾问,为我市处理与外地经济纠纷、招商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等项工作进行了法律服务。三是健全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我们积极推行律师受案的“四统一分”,做到“三证”齐全,实行一表、一卡、一合同制度,建立健全了收、结案、财务管理,并实行了责任赔偿制度,从而杜绝了不正当竞争、私自收费和收费不入帐行为的发生;通过制定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使得律师事务所账目清楚,避免了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档案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使管理达到了规范、整齐。四是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促进广大律师文明执业,公正服务,树立了良好形象。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件,其中刑事案件辩护##件、民事##件、法律援助##件,担当法律顾问##家。
3、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强法律援助基础性建设。法律援助中心有办公用房、固定的电话、配备了微机、复印机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并有一定的办案经费。二是积极为特殊案件当事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我市共办法律援助案件##起。其中维护妇女、青少年、残疾人、下岗职工合法权益##件,符合法定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件。三是自觉接受领导,加强质量指导和监督。我们对法律援助机构加强了领导和管理,规范了办案程序,严格制定了受理案件范围、财务规章制度和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要求及各项规章制度,并通过随时检查的方式,加强了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办案情况的监督,促进了财务、档案管理规范、标准。四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我们在团委、妇联、工会、残联等单位设立了法律援助分站,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协调、了解工作情况,研究工作动态,多角度,多方位地开展法援工作,便利和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市里组织全市执法人员考试两次。在培训的基础上重新核发行政执法证件##本,通过培训、考试、发证,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3是抓好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工作。我市认真组织企业管理者学习《“四五”普法企业管理读本》和国家《关于推动企业管理者学法用法若干意见》,市委党校举办了“wto”理论知识,企业妇女干部学法维权等培训班,系统地学习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世贸组织规则等法律法规,提高了依法管理水平,促进了企业的自身发展。4是认真抓好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为了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我们积极开展了“三个建设”:即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师资建设,抓好“四个落实”:即计划落实、教材落实、课时落实、师资落实,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积极开辟以业余法制学校为依托的第二课堂,建立健全了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制,保证学生法制教育的连贯性和持续性。全市##%以上的学校建立了业余法制学校,全市中、小学聘请了##名法制副校长和##名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市里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深入到各学校巡回讲课。
(四)、加大队伍建设工作力度,树立司法行政干警良好形象。
一是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我局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坚持“学教结合、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原则,深入、系统地开展了先进性教育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即定任务。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了党员素质,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强化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理论调研工作。全市司法干部、法律工作者按年初下发的《培训方案》学习业务知识,使每名干警和法律工作者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社会事务和本职工作。同时,加强理论调查研究,我局机关干部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取得了丰硕成果。我们先后在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的《时代潮头》、《北方暸望》刊物上发表了《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等八篇文章,在省、市司法简报上发表两篇简报。通过调研和宣传,有力地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我们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约机制,防止执法不公,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而引导干部自觉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了“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差单位评议活动,我们局机关、律师、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向社会各界作出了公开承诺,以开展此项活动,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依法行政,树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严格执法、热情服务、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形象。
(五)2012年工作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建设“平安##”为契机,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秩序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工作目标:以“强基础、促规范、创一流、保平安”为工作目标,突出“五个重点”,具体为:一是要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二是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三是要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秩序;四是要扎实有效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五是要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2023年年度司法工作总结篇2
我于x20xx年至x20xx年7月担任xx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县级)。在任期内始终切实履行本职工作职责,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xx大、xx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依法行政为自己的工作指南,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现将我在本届任期内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存在的不足和缺点等方面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学习情况
学习是社会形势发展的客观和必然要求,我始终把学习摆在首要位置。一是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20xx年来,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和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较为系统地进一步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论述、关于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研读了《党章》等;二是进一步加强政治与业务的学习。按单位学习制度每周定期组织全局同志共同学习,把集中学习和自学结合起来,及时掌握政策、业务知识和工作动态,以便更好更及时地按要求开展好工作;三认真学习现代信息技术知识。基本掌握一些现代信息技术知识,以便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适应新时期对司法工作的需要。
二、思想情况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作自己行动的指南,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时刻不忘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和义务。
首先,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是党的教育培养使我走上了今天的工作岗位,在思想、行动和工作中做到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其次,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服务群众、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作为一个部门领导,要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贪图享乐、庸碌无为的消极腐败思想,只有真抓实干,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三、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20xx年至20xx年7月,在担任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的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20xx年带领全局干警共办法制宣传175期,编印法制宣传资料12期,发放宣传资料10万份,利用广播电视宣传160次,开展法制宣传咨询30次,抓依法治理示范点40家,抓民主法制示范村试点90家,上法制课45次,到乡镇巡回宣传73次,办法制培训班3期,送法进社区7次,送法进校园20次,受教育群众25万余人次。排查矛盾纠纷517起,防止群体性事件4起60余人。担任法律顾问40家,代理、非诉讼代理159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件,办理各类公证177件。认真总结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工作会议,表彰四五普法先进单位10个,先进个人21个。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4次,共捐款4000余元;为两基帮扶学校解决办公桌8张,课桌18套,挤出20xx元资助维修学校门窗和篮球板。全局各办公室配备电脑、打印机、安装局域网,实现办公自动化;挤出经费2万余元,购置普法专用音箱、调音台、录音器;挤出3万维修办公楼,添购必要的办公用品,切实改善了全局的工作条件。20xx年本人被省、市评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和奖励。
20xx年7月,由20xx年龄因素,县委明确我不再担任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能正确对待组织决定,在工作中,尽力搞好传帮带,为新上任的同志留下一个好的班子,好的摊子,在工作交接中,做到水清明白,不留尾巴,以一个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支持新领导开展工作,当好参谋并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同时,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xx大精神读书班学习。在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积极响应各级党委政府的号召,向灾区伸出援助之手,积极捐款和交纳特殊党费,表达对灾区人民的一片心意。
四、作风情况
我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知道自己肩负的责任,在工作生活各方面,我始终做到了四个坚持,一是坚持民主作风;二是坚持深入基层、贴近实际的作风。20xx年来,无论是开展检查工作还是开展调研工作,我都坚持亲自参与,掌握基本情况,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三是坚持艰苦奋斗工作作风;四是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于自己做得不足方面,认真总结和改进,勇于纠正和改正错误。对于其他同志的不足之处,及时给予正面引导帮助和批评教育相结合,督促其改正,不搞好人主意,本着对工作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五、廉洁自律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否搞好,关系到党的形象,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具备应有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为群众做出表率。
20xx年来,我始终自觉遵守执行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规定,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始终牢记并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一贯保持和发扬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工作上公道正派,办事讲原则,自己带头并教育和引导全局职工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廉洁自律,保持了共产党员的本色。我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的谆谆教诲,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在思想和行动上努力做到了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弘扬正气。
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常抓不懈,警钟常鸣。我除了搞好自身建设外,还重点抓了职工对《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纪律和制度的学习教育,规范工作行为,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坚持杜绝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正之风。
六、存在的不足、缺点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回顾我20xx年以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
第一、理论学习不够扎实。一是不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和关系,理论学习和深度和广度也不够。二是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脱节,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还够。
第二、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不够。调查研究少,以致工作起来情况不明、决心不大、办法不多。
第三、工作开拓创新的力度不够。总认为工作慢慢来,不能操之过急;
第四、工作方法不够细致,面对工作压力和出现的问题,还不能完全做到冷静思考、沉着应对,时常表现出急躁情绪。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更扎实的工作,更良好的形象,更显著的业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同时要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本着身体力行,把党组安排的工作做得更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述职如有不妥,请领导批评指正。
2023年年度司法工作总结篇3
时光如梭,一年的时间一晃就要结束了。从今年四月份参加工作以来,在局领导的正确指导、同事们的帮助下,我较好的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首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由于刚参加工作,自身的政治素养弱,我认真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并学习了xx大、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七一讲话精神,同时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从政治思想上同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其次,加强业务知识及文化知识的学习。为很好的搞好人民调解工作,我系统的学习了《刑法》、《人民调解法》、《合同法》等法律知识,并把所学知识充分利用在实际工作中。利用业余时间,坚持学习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能力素质。另外,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了五五普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和xx普法的教材,为更好的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勤勤恳恳,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1、全面掌握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做好各阶段工作总结,并撰写有关材料。由于不了解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在开始的时候非常吃力,我通过不断地学习,基本掌握了近几年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容和工作方法,并学会了网上报表的报送;通过不懈的努力,基本能够配合白永杰的工作。一年来,我在自己的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按照领导的安排撰写好各类文字材料,做好上传下达及各类典型经验的推广。
2、管理文件、资料,做好档案的分类、登记和建档工作。今年4月份,按照局领导的安排,我分管档案工作。由于刚接触工作,不懂得如何对档案分类、建档、装卷,我认真学习了全市印发的档案培训资料,基本掌握了文书档案的分类、建档、装卷工作,按照档案局的工作要求及时的完成了各项工作。
3、按照局领导的安排,在今年11月份参加拆迁工作。 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拆迁政策,吃透学透,把各项政策给拆迁户认真讲解,努力做好说服工作。目前,拆迁工作进展顺利。
一年来,本人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比较突出的是工作上不够主动、大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克服自身不足,发扬成绩,争取在工作中取得更加突出的成绩。
2023年年度司法工作总结篇4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县司法局年初工作安排意见,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以争创“平安##”为目标,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紧紧围绕“夯实基层求发展,化解矛盾保稳定,普法治理创平安,刑释安帮杜犯罪,全面工作上台阶”的工作目标,为##经济和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
一、强化调解队伍建设,健全调解工作网络
调解队伍建设,是建设第一道防线,确保社会安定的重要关口。因此,司法所在调解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如下几项工作。一是配齐了组级纠纷信息员。全镇配备了组级纠纷信息员219名,形成了镇、村、组三级调解工作网络。二是改变例会方式。我们把每月十八日纠纷排查例会由镇里召开搬到各村召开,这样增强各村书记主任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同时达到了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效果。三是开展了业务培训,讲授了《伤害赔偿纠纷的处理》、《几种特殊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及其处理》、《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等业务课,通过业务知识的培训,调解主任的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司法所内务建设
一年来,我们在推进全镇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一是按司法部对司法所上墙内容全部上墙。二是建立了各项制度。建立了纠纷排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普法学习制度、业务培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八项制度。三是加强了信息报送工作。全年上报信息材料3篇。其中,报送的《##司法所开展法制副校长讲座》在市司法行政简报进行了刊登。所报送的信息材料及时地反馈了##司法所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应对金融风险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国庆期间的稳定所做的工作。四是建立了“三个”台帐。我们对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宣传工作、刑释安帮工作实行了台帐管理,分类建帐,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一目了然。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突出维护社会稳定
人民调解工作我们始终贯彻“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
一是落实了矛盾纠纷调解承包责任制。各村发生的矛盾纠纷,由各村办点干部协调,村调委会调解处理。调处不了的矛盾纠纷,凭村调委会签署意见,当事人书面申请,由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受理,组成合议庭调解。今年全镇受理矛盾纠纷18起,司法所调处6起。调处率、成功率为100%。
二是开展专项维稳,排查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我们以“应对金融风险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契机,排查化解了塘头村16组与塘头村委会征地纠纷。塘头村是个烂村,历年农业税、统筹款难以到农户家里摧收上来。1998年,塘头村为了方便上缴农业税、乡统筹,避免到农户上门收缴,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把地处江边低洼土地164亩划归村里统一经营管理,用于解决村民农业税、统筹款上交,由村里统一交纳。划归的164亩摊派到各组。农业税、统筹款取消后,##村于##年将江边靠公路边土地用于新农村建设,公开招标开发建房。受利益驱动,今年3月份,##村16组以江边开发建房土地系本组土地为由,组织百多人集体上访到镇政府,要求镇政府解决归还土地,由他们本组开发建房。为了及时遏止群体闹事事件,镇党委、政府决定,由司法所牵头协调处理。司法所就这起土地纠纷的原委迅速在塘头村展开了调查。查清纠纷事实后,司法所立即召集##村和##村16组村民代表进行调解,宣传有关国土管理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知识的讲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为了便于新农村建设,江边土地仍然由##村组织开发;考虑土地权属组的利益,由##村从开发取得的收入款中补偿##16组3。6万元。这起纠缠几年的土地纠纷通过经济补偿形式就这样化解了,避免了矛盾激化。##大桥阻工纠纷,##村与##村河沙采挖纠纷,##村9组与国土所办公楼征地补偿纠纷,在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中得到了化解。
三是及时处置群体的事件。今年10月23日下午,##村电信塔安装施工人##,未征得##村陈姓的许可,在黄湖村陈姓牛形山场开挖道路中,损毁陈姓坟墓和牛形山场林木,引发两村群体械斗。司法所在主管政法的领导带领下,迅速赶赴闹事现场,开展了处置工作。说服了黄湖村陈姓同意给施工人江朱苟在牛形山场开挖道路安装电信塔,施工人江朱苟负责用片石混泥土浆砌修复陈姓损毁坟墓,赔偿牛形山场林木损失5000元。这场即将流血的群体的事件得到了平息。
四是开展了国庆期间的矛盾纠纷大排查。9月15日,镇综治委主持召开了镇直机关单位负责人、村书记、村主任、村调解主任参加的国庆期间专项维稳工作会议。司法所针对全镇可能引发上访的矛盾纠纷进行了认真排查。排查了七九临战兵、民办教师、企业改制辞退人员、兽医站辞退人员、基金会辞退人员,要求解决待遇,落实养老保险可能引发的上访事件。针对上述人员的稳控,报请党委由分管领导负责,部门配合,做好稳控工作,妥善处置。
五是##了国庆期间##事件。井和村一组62岁的老村妇,于##年9月11日上午10时许,与本村支部书记在##村相遇,老村妇因其女婚嫁他乡,村里停止其女儿享受当地国家粮食直补,因而与村书记发生口角。老村妇辱骂村书记言语过重,村书记认为有损他的人格,在纠缠推撞时,村书记气愤之下动手打了老村妇,致伤老村妇头部、右手下臂。为此,老村妇两个儿子、女婿跑到政府状告村书记,向政府提出了给予村书记党纪处理、治安拘留、全村检讨、赔偿医疗费的要求。否则,他们要带着母亲国庆节前夕到上面去##。为了杜绝矛盾纠纷因调处不及时而引起的群众上访,9月14日,司法所联合公安派出所,赶赴##村现场调处。经过一天的调查取证和调处,对村书记工作方法简单,在外村殴打老村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提出了严肃批评。通过反复做工作,取得了老村妇、老村妇儿子、女婿的谅解,老村妇方对原有提出的请求给予村书记党纪处理、治安拘留的要求自动放弃。经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和解协议:一、村书记当面向老村妇赔礼道歉:二、村书记赔偿老村妇医疗等费用800元。这场纠纷得以平息。避免了国庆期间##事件的发生。
四、普法治理立足基层,全面铺开。
为了使“##”普法引向深入,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水平,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在全镇上下形成学法、守法、护法的氛围。我们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
一是阵地普法。
我们充分利用镇党校阵地,开办法律分校,由法制分校教员,每周星期一开展法制讲座,分期分批分层次,因人施教,培训普法骨干。今年7月13日,司法所利用镇党校阵地,集中镇干部开展了《行政处罚法》法制讲座。通过《行政处罚法》的学习,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以案释法。
我们结合矛盾纠纷调处向当事人宣讲法律。在调处民事纠纷中,发现当事人由于自己的行为违法,导致矛盾激化。因此,我们抓住矛盾纠纷调处契机,根据该案矛盾纠纷的特点,向当事人宣传本案所涉及的法律知识,指出当事人违法行为和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实践证明,以案释法比课堂讲授效果更佳,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事人易懂易接受。
三是中心工作宣传法。
我们根据阶段性的中心工作,宣传相关法律。计划生育突出月,我们就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促使计育对象和处罚对象按期孕检、接受处罚。每月的企业生产安全大检查,我们就宣传《安全生产法》,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税收清查,我们就宣传《税法》,使纳税义务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四是法制宣讲团讲法。
9月22日下午,全镇600多名党员、组长以上干部聚集在政府礼堂旁听县政法委组织的送法下乡宣讲团的法律讲课。宣讲团讲授了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借贷关系诉讼时效》、《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保护》等问题所涉及的法律课题。宣讲团用农村现实生活中的事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有关规定,与会党员干部鸦雀无声耸着耳朵认真听课,许多党员干部听了法律讲课后恍然大悟,自责自己不懂法权益遭受损害而感慨万端。
五是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普法。
我们利用农村法制宣传月,发放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资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懂法,消灭普法死角。总之,通过阵地普法,以案释法,中心工作宣传法,法制宣讲团讲法,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普法,推动了全民普法教育活动的开展,收到了实效。
五、安置帮教工作动态管理,就业得到落实
安置帮教工作是稳定社会,减少重新犯罪的重要工作。
一是成立了班子。我们成立了以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二是建立了台帐。我们对全镇x年以后回家的17名刑释解教人员制作了登记卡,实行台帐管理。
三是落实了帮教记录。在册人员都与安帮办签订了安置帮教责任状,都有支村两委1—2名专人帮教。帮教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帮教,并有帮教记录。
四是落实了就业。全镇17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落实了责任田,有的帮助他们安排到镇办企业,有的发挥他们的技术特长,扶持他们创办个体私营企业,为社会作贡献,有的帮助他们落实了低保,解决了后顾之忧。总之,我们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跟踪管理,向他们宣传现行政策法律,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对症下药,帮助他们解决实行问题,鼓励他们守法经营,诚实劳动,贡献社会,重新做人。
2023年年度司法工作总结篇5
-年,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一创双优”活动为动力,立足创新,真抓实干,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年,县司法局按照“日常工作求质量、重点工作求实效、难点工作求突破、创新工作树品牌、整体工作上水平”的总体思路,深入开展“一项工作一创新、一项工作一亮点”活动,明确了“一争二亮三特色”六项重点工作,即:全力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着力抓好司法局业务用房和法律援助接待室及公证服务大厅窗口单位建设两项亮点工作,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规范化司法所,组建一支具有特色的普法讲师团,铸就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律服务品牌。通过抓点带面,全局“热点”、“亮点”、“看点”工程正在逐步增多,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公证及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成效显著。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抓窗口单位建设,促进法律服务工作上水平。
邀请县电视台录制法律援助、公证专题宣传片,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播放。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水平,实行律师值班制度,在全市率先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援助工作站,看守所值班律师办公室等站点。x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98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1.1%。今年年来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67件、接待咨询8973人次。组织公证、法律援助人员赴周边多地参观学习,装备公证处扫描仪、传真机、身份证识别仪等办公设备。公证业务在小额贷款、金融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涉企服务等方面均有所拓展,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083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01.7%。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成立了x县重点企业法律服务团,建立律师、公证服务企业直通车制度。选定律师、公证员为县重点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在县重点企业公开律师、公证员资历及服务承诺,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不断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定期向社会公示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名单,杜绝无证人员冒充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事法律服务工作。通过规范整顿法律服务市场,x年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67件,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代理各类案件980件,“清风”司法鉴定受理鉴定102件。
(二)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工作上水平。
今年以来着眼于司法所发展的实际需要,坚持“资金倾斜一线,装备倾斜基层”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x年共投入基层司法所21.6万元,用于改善司法所的基础条件和办公设施,近期还将结合司法所所工作实绩,计划投资12万元,打造3个乡镇品牌所。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质量年”活动,组织开展全县法制培训会,附卷建立报到、学习、劳动等影像档案,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义务劳动基地试点建设工作,开通gps手机定位系统,着力规范接收、管理、监督、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执法环节。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以来累计接受社区矫正服刑人员354人,解除134人,在册管理220人。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推行案件补贴机制,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65件;司法所为175名新刑满释放回归人员落实了帮教措施,有效预防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三)抓普法阵地建设,促进普法工作上水平
一是巧借力,搞活全县大普法。充分发挥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巧借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力量搞活全县普法工作。利用县依法治县工作简报,定期刊载全县各单位普法动态,通报工作情况,保证了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县工作的上下联动,形成普法依法治理全县一盘棋。二是主动作为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全县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召开之后,我局迅速行动,录制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专题宣传录音,编排印制专题宣传单及宣传页6万份,确定重点区域,采取宣传警车不间断巡回、宣传录音持续播放,宣传资料广泛发放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得到了县主要领导到的一致好评。三是法制宣传形式多样。与戏曲艺术团共同编排《劝妻》、《找调解》、《法律援助问答》等多个戏曲小段,开展法治文艺巡演活动,制作5万只普法纸杯,设计开通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彩铃,利用县综合楼、部分县直单位和乡镇便民服务大厅的电子led显示屏以及手机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法制宣传教育信息、法律援助以及最新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迎新春,送春联” 、3·8妇女节、中小生法制进校园、“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月、三夏法制宣传等活动。四是推行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实行“定点连线”工作法。在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民主法治村示范点,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已有的制度,充实规范化建设的内容,努力打造“树得起”、“过得硬”的一流示范点,使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五是组织全县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首先是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公室联合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关于组织x年全县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的重要意义、参考对象及考试内容。其次是组织召开全县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工作会议,县委政法委书记、主管副县长出席会议,对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县各乡镇长、综治副主任,县直各单位分管副职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三是依法治县办公室每天将考试软件系统申购情况编辑成手机短信发送到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一把手”手机上,通报各单位、各部门考试软件申购情况。截止目前全县已有92%的单位完成报名及考试软件申购工作,下一步将进入考试软件安装调试阶段。五是切实扩大内外宣传影响。修改信息、调研、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大幅度提高大报、头版的奖励标准,至目前全局上报信息被各级各部门采用121篇,上报新闻宣传稿件被各级媒体采用149篇,其中新华每日电讯采用1篇,实现了全市县区司法局在中央级媒体发稿“零”的突破。
(四)抓长效机制建设,促进队伍建设工作上水平
一是健全实绩考评机制。实行周一局长列会制度,制定每周工作台账,坚持以目标责任制为核心,每项工作任务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确定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奖惩措施,并利用每周六上午举办的“周六讲坛”活动点评工作,对台帐任务完成质量高,落实好的股室、人员予以表扬,对相互推诿、敷衍塞责的进行批评,并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全局上下形成“人人有压力、个个有动力”的生动局面。二是健全优胜劣汰机制。通过竞争上岗、末位淘汰等措施,激发队伍的活力,着力解决工作人员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出台《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对干部职工的绩效进行考察、核实,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年初,结合司法所工作实绩,因地制宜,对司法所人员进行了调整,对派出人员表现优秀且能独当一面的,选调到乡镇辅助力量薄弱的司法所主持工作;对派出人员工作业绩平平、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的,选调到乡镇配备力量较强的司法所做辅助工作。新领导班子上任后,结合工作实绩对全局工作人员作出了两次调整,先后申报人事部门任命9名司法所长,2名股室长。三是健全学习培训机制。强化重点人员培训,把业务骨干和一线人员作为重点,全力培养优秀人员和办案能手。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目前全局上下呈现出你追我赶、明争暗赛、创先争优、奋发有为的喜人局面。
(五)抓业务用房建设,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上水平
司法局业务用房历时10个月于今年6月份建成投入使用,司法局业务用房是国家预算内投资项目,也是濮阳市唯一的县(区)司法局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684万元,占地7.3亩,建筑面积3225平方米。业务用房启用填补了我局硬件建设长期落后的局面,同时也标志着司法局规范化建设又向前迈进了可喜的一步。
三、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形势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面对我县司法工作,纵向看,无论是硬件设施,还是队伍状况,都比以前有了很大改观,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横向比,就会看到我们与周边地区之间的差距,这种差距既是历史的成因,更是我们主观努力不够所致。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相对滞后的法律服务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人民大调解尚处于低水平运行阶段;普法宣传的组织网络不健全、尚未形成全天候、全方位、立体式宣教格局;法制工作尚未走出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困境;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依然比较薄弱,离建设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还有一定差距;有所无人、有人无为的状况还在困扰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逐步加以解决。
四、x年度工作目标
x年司法局将紧紧抓住社会发展这一机遇,围绕我县总体规划,结合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求,努力为构建和谐平安,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服务中心,加快构建全民参与、普治并举的依法治理工作体系,促进全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1、坚持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按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整合各部门资源,创新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如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制作法制专题电视节目,到法制教育基地、法制学校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等,结合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12•4”等活动集中开展法律咨询,把宪法及基本法律知识告知于民,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夯实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
2、坚持教育提高,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继续坚持以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管理者、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扎实推进学法用法工作,努力提高重点学法对象的法律素质。要努力建立1—3个青少年和外来人员法制教育基地,继续配好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组建一个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法制宣讲团,并扎实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工作。
3、坚持普治并举,扎实推动依法治县进程。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县目标的实施。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抓好依法治理工作,把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认真推广“民主法治村”活动,引导基层自治组织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守则等群众自治章程,扎实推进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机制。
(二)服务基层,努力构建机制健全、运作高效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体系,促进基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水平的提高
1、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继续深化司法所规范化队伍、业务、基础设施等建设及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的司法所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2、完善调委会组织网络。进一步加强乡(镇)、村(居、社区)调解组织建设,落实乡(镇)调委会聘用专职调解人员1—3人,推行村(居)“两委”主要领导兼任调委会主任的做法,配齐配强调委会主任、调委会委员、调解员,健全和完善四级调解网络。积极探索组建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筑牢维护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坚持每月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切实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一个窗口对外”的模式,建立起矛盾纠纷调处的快速反应机制。每年在大节日、敏感时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和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争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县人民调解成功率96%以上。
4、全面落实帮教安置措施。健全和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定期排查制度,实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化管理,认真做好接茬、帮教和台帐管理工作,完善安置帮教工作考核,争取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综治考核项目,促进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
(三)服务经济,努力构建管理有序、诚信执业的法律服务工作体系,促进法律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1、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引导合伙律师事务所加强规范化建设。要组织和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处置群体性事件,配合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依法规范公证工作改革与发展。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公证法》为契机,加快公证体制改革,强化公证质量监管,健全公证质量保证体系,探索建立公证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争取全县公证业务量增长80%以上。
3、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职能。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监督管理,严格办案纪律,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数量、质量和效率。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争取法律援助办案数量要逐年递增。
4、认真拓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顺应我县新农村建设的形势,开拓好基层法律服务领导,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5、加强司法鉴定的管理和扶持。履行司法鉴定管理职能,对清风司法鉴定中心加强教育管理,确保不出错证,维护司法鉴定权威。
(四)增强素质,努力构建教育为先、管理从严的队伍建设工作体系,促进队伍政治业务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领导班子队伍素质。 有计划、分阶段抓好学习-大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深入开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树立司法行政队伍依法行政、文明诚信的形象。
2、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技能。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行业”活动,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鼓励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积极参加学历教育,提高学历层次,优化知识结构。
3、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行政能力。要按照县效能中心出台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和机关管理制度建设。
4、加强监督制约,提高廉政意识。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健全完善司法行政系统预防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腐败。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局务会议事规则,规范政务公开,加强对司法行政干警的纪律作风、廉洁勤政情况的监督和对法律服务队伍执业活动的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纪政纪。
2023年年度司法工作总结篇6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省市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指导帮助下,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职责,重点抓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管理、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全面深化改革、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为开创玉溪跨越发展新局面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认真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推进全民守法和依法治市
做好日常法治宣传及司法行政新闻外宣工作。加强各级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投入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普法骨干,成立玉溪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职责,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印发《2017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贯彻落实2017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全市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玉溪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学校”,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得以提升。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拍摄制作了以案释法专题片2部,利用典型案例开展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三下乡、国际禁毒日、全国宪法日、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烤烟育苗种植收购等节点,组织或配合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好国家安全、反恐、网络安全、保密、消防、禁毒、防艾、反邪教、交通安全、创建文明城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综治维稳、流动人口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玉溪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感染力、渗透力、影响力。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6+4”活动,切实加强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景区、进宗教场所、进民族聚居区域的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法律6+4”工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编印“法律十进”丛书30000册。继续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建设活动,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推动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推动在其主管主办的刊物、网站上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或结合本系统要求建设专业的普法宣传基地。推进普法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开通“玉溪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内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治玉溪、平安玉溪建设,通过以案释法、法规宣传、普法动态等栏目,利用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推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服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以及玉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的举措、亮点。
二、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不断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按照早谋划早部署要求抓好基层工作。制定下发《玉溪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对七县二区的2016年度“一案一补”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抓好规范化村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 目前,各试点县区基本完成规范化调委会、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创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利用专业人员、专业知识,妥善处理发生在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的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工作,2017年7月31日至8月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乡镇(街道)调委会主任暨司法所长培训班。认真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案卷评查工作和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奖励兑现工作。
对全市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化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2017年,全市936个人民调解组织、11106名调解员共排查矛盾纠纷4608次,预防纠纷6021件,调解矛盾纠纷总数22371件,调解成功22296件,成功率达99%。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件2件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0件19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81件5709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9件638人,人民调解在全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中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基础性作用,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认真抓好特殊人群管控,不断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做好“两会”、 十九大期间“两类”人员的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分析“两类”人员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切实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两类”人员在“两会”、十九大期间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2017年3月27日至31日,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成三个组分赴七县二区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在县区共召开法、检、公、司联席座谈会议9次,抽査18个司法所,查阅了相关的社区服刑人员执行工作档案材料,与36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市局组织三个督察组,对全市各县区安全维稳信访工作进行督查,对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于2017年5月23日至5月26日,在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的陪同下,市人大调研组深入到新平县、易门县召开座谈会,听取两个县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并实地察看4个司法所。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安置和主动帮教帮扶工作,做好详细登记接收工作,并与所在监狱联系,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做到“见人见档”,并录入安置帮教系统,做好刑释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相关衔接措施,明确责任,切实落实,重点人员衔接率达100%;按照“信息准确、无缝对接”的要求,对重点对象坚持“必接必送”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部门不定期联合举办技能培训班,免费为有劳动能力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岗前培训和就业指导,促进刑释人员等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认真抓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案件监督评议水平
积极推进机构建设。2017年1月9日,以中共玉溪市司法局党委文件向市委编办专题报送《关于设立人民监督员管理科的请示》(玉司党发〔2017〕2号),市委编办于2017年2月27日正式批复同意市司法局增设内设机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设科长1名。另外,新增加法律援助事业编制2名。
严格选任人民监督员。新成立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参与省级人民监督员的考察工作,经考察后选任了王丽文、张树荣、陈爱林、赵明贵、徐家清等5名省级人民监督员。按照我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结合玉溪市案件数量、人口、地域、民族等因素,经各县区报名、考察和审核,2017年全市共选任人民监督员40名。
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在选任工作完成后,于5月24日至27日对新选任的40名人民监督员和各县区联系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股室领导开展了初任培训。在培训期间,专门邀请了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相关处室的领导对人民监督员的发展现状、履职要求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讲解,为我市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履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止2017年11月,全市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参加履职活动19件,其中,参加案件监督评议14件、参加检务活动5件。从案件监督评议的11种情形分析,监督评议的案件均为拟不起诉案件。
五、认真抓好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本领
认真做好律师工作。抓好律师事务所主任、县区律师管理人员的培训,今年二月底和十月初,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两次召开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的全市律师工作培训班,通报学习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筑牢政治意识。10月20-22日,协助省律师协会承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家讲师团在玉溪的培训,此次培训有全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及省律协安排的外地州律师共580人,培训活动计划周全,安排有序,组织保障有力,树立了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良好形象。抓好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健全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严格按条件审查并颁发37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证书。按照律师科行政工作职责,办理了4个律师事务所初审、32名实习人员申领律师执业证的材料审核上报工作。完成日常证书备案变更、发放工作。今年三月对历年证书持有者427人进行了资格证书备案,对12人进行了证书变更登记。对通过2016年度司法考试、办理申领手续的a证32人、b证1人、c证71人发放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备案登记。截止2017年11月,我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68家,办理刑事辩护1150件,民事、经济代理3240件,代写法律文书3100件。
认真做好公证工作。完成全市10个公证机构、28名执业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公证员一般任职培训,积极组织2名符合条件的公证人员分别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公证员任职培训和涉外公证业务培训。强化公证员岗位技能培训,组织13名公证员分两批到昆明市主城区5家公证机构接受以实务操作为主的岗位技能轮训,积极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两期全省公证质量监管和公证质量建设培训班。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出台我市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通过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协助开展资质预审,对招投标现场实施全程法律监督,以及处理招投标过程中涉及的投诉、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提高招投标的可信度,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安全。积极服务民生,认真开展公证送服务“进基层、到农村”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深入到社区、乡村为村民办理亲属关系、赠与合同、收养、小额遗产继承保管等公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通“绿色”法律通道,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优先服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对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公证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为当事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14461件,其中民事公证9151件,经济公证3754件,涉外公证1521件,涉港澳台公证35件,公证涉及标的3154102.82万元。
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全市10个法律援助机构、9名法律援助律师、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年检注册。深入贯彻落实《玉溪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使市委市政府法律援助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力度,配齐配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把法律援助公益岗位纳入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项目。加快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在红塔区、澄江县开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惠民工作,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特殊事项可以不再审查经济困难问题,一律提供援助,进一步降低了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利用“助残日”、“三八”妇女节等时机,加强对法律援助常识、典型案件、程序规则的宣传报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让广大群众能够了解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提升全市法律援助窗口单位服务能力和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38件,其中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86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49件、办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3件;办理法律咨询3576人次;受援对象3598人,其中残疾人100人、老年人204人、未成年人665人、妇女324人、农民工844人。
认真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以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大力推进司法鉴定工作信息化建设,对全市辖区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有关信息进行了采集、审核后上报,为建设全国司法鉴定名录网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认证认可协会、省质量管理学会做好司法鉴定机构省级资质认定的咨询指导和评审工作,力争2018年度完成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的认证认可工作,促进鉴定机构建立科学、高效、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制定《玉溪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市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管理和质量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强化监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抓好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违规设立工作站、接案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为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完成年度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年检注册工作。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802件,援助鉴定33件、重新鉴定17件、出庭作证16件,无投诉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巩固6个县区“三个一”基础上,今年着重督促抓好易门县、华宁县和峨山县“三个一”工作,确保全市 “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得到全面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和注册工作,对2016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已经结案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认真进行案件评查活动。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2017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共担任法律顾问680家,代理诉讼807件,代理非诉讼242件,调解纠纷210件,解答法律咨询14442人次,办理农民工事项90件,办理法律援助329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33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61.04万元,业务收费249.08万元。
六、认真抓好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高度重视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办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市委重要改革举措规划(2015—2020)要求和年度工作台帐要求,成立玉溪市司法局社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改革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研究谋划和部署推进改革工作。建立了市司法局工作台帐,明确了改革各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狠抓改革工作督查。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狠抓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加强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健全了工作督查机制,突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改革督查落实。“一把手”始终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建立了领导干部随机调研工作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解决在落实改革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出台方案的科学性。对推动落实类的改革事项,加强协调,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将落实情况报体改办进行备案。
取得较好成果。2019年,市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以下成果:一是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玉溪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二是牵头制定了《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是出台了《玉溪市司法局 玉溪市委编办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玉溪市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五是牵头出台了我市《玉溪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六是牵头联发了《玉溪市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工作制度》。七是根据省司法厅等省级五部门联发的《云南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积极推进落实了《实施细则》,并将全市法检公司部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情况报市委政法委备案。八是牵头联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七、认真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打造过硬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分工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议事决策制度,民主科学研究部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水平,规范党组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制度,确保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起草《玉溪市司法局党委2017年工作要点》和《玉溪市司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2017年学习计划》,经党委会讨论后下发执行。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持工作调查研究制度和工作督促检查制度,不断加强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提高总揽全局、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大行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不断增强理论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注重理论武装,扎实推进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党员活动日等制度。按照“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游戏、看电视剧等违反工作纪律作风的问题进行督查,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党委书记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了《玉溪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立足扶贫攻坚工作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对联系点的扶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对“小金库”问题的清理和整治力度。为严肃财务管理纪律,堵塞财务管理的漏洞,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玉办通〔2017〕13号)以及第六纪工委《关于重申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多次在职工大会上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并认真开展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整改和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清理。全面清理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的问题,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同时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八、认真抓好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发展的基??
积极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截止2017年,我市红塔区、易门县、澄江县三个县区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并陆续入住使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的通知》文件,已经把其余7个单位:市司法局、江川区、峨山、华宁、元江、新平、通海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列入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市县两级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和建设方案要求,积极向规划部门申请项目计划书,认真做好建设土地、办理批复手续、项目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
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司法所工作指导,认真抓好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红塔区洛河司法所、江川区九溪司法所、华宁县华溪司法所和峨山县化念司法所列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单位,多次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指导,按计划稳步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认真做好司法所专项调研工作,强化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能的发挥。截止到2017年11月,全市74个基层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共宣讲法律法规1862场次,受教育人员达254万人次;摸排纠纷线索3984次,参与、代表和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矛盾纠纷5110件;为基层政府提出法律建议171条,制定规范性文件72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69件;解答法律咨询1096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2件。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局对全市司法所会议视频系统的硬件设备进行摸底调查,做好了乡镇(街道)司法所oa自动化办公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部分司法所已经建成开通,并向省司法厅上报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建议。
2019年,市司法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的情况仍未改变,所招录的协勤人员存在待遇不高留不住人的情况。二是少数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还不适应工作需要,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工作主动创新能力不强,对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不够。这些存在问题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2023年年度司法工作总结篇7
xxxx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xx大和xx届xx全会、xx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20xx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96.7%、帮教率达99.2%、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4.2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98.1%,基本满意率1.4%,不满意率0.5%,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实践依法治区
(一)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领导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保证中心组学法每年二次以上。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和《公务员学法作业本》为载体,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主动性。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的邹荣教授给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乡(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全区所有公务员作了为期三天的的《行政许可法》轮训,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同时组织各镇乡(街道)、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在全区法制学校推进“一化四有”,即青少年学法课堂化、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将法律课作为学生的选修课,增强了学生的学法兴趣。
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庭审、服刑人员以身说法等活动,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每季度将《鄞州普法》报分发到全区中小学生手中,通过各中小学生开展“带法回家、送法下乡”活动。以公民普法为目标,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区共开设了198家村民(居民)法制学校、33家职工法制学校、63家外来人员法制学校、64家青少年法制学校,开课385期,受教育人数达72185人次。与区妇联联合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加了在“东方法治网”上开展的“华东六省一市妇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各职能部门还先后举行了《安全生产法》、《水法》、《税法》、《浙江省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专业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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