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种心灵的寄托,让我们与书中的世界相互沟通和交流,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可以透过细致的描写和深入的解读,激发读者对书籍中环境和场景的好奇和想象力,下面是好美篇小编为您分享的《人生的枷锁》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篇1
读完《人生》,走近高加林,我不想从人物形象的表层系统上探讨才子高加林的悲剧性,也无意对他的人格心理作出怎样的深刻剖析。不要说当时社会因素的纷杂,使他失去本我,没了自我。失去本心,纵然空降再多再大的机遇,也无法实现超我的境界。自始至终,高加林是不清楚自己的本心的,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因此错过了太多,空留太多悔恨而终。由此,他的人生得以与茶具为伴,不乏悲剧。
现实不是伊甸乐园,不是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现实条件的残酷,左右了他的本心。在他的人生中,不论是事业还是爱情有充满着悲剧。现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个人应该有理想,甚至可以有幻想,但是却不能抛开现实,以求得到现实条件下还不能得到的东西。我们需要摆好自己的定位,尤其是对于一个刚踏入生活道路的年轻人来说。一个人来自本我的欲望适度,会给我们以激励。而过分泛滥,则会吞噬我们的内心,失去本心,我们则是最大的输家。
贯穿《人生》,我们可以看到高加林无论是事业上还是感情上都伴随着悲剧,伴随最终撕心裂肺的失去。我自身感触颇多,跟随本心,我最大的感触则为他爱情道路的不坚守。
高加林与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的感情纠葛是这部书的主线之一。主人公高加林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才子,有才有貌,才貌双全,且文武兼备。他有理想有追求,他辛勤朴实、勇敢自信,他热爱生活,注重实干。对于高加林的才能我是欣赏的,对于他事业上的变迁我是同情的,对于他的理想和追求我是支持且有共通的。而对于他的爱情道路的选择,我却是太多话要说,但又仿佛说不出什么。
初恋是美好美丽的,巧珍美丽善良,是一个地道的农村姑娘,没有文化,却真真切切爱上了高加林这个文化人。她以她充满激情且实际的方式爱着高加林,纯真无暇。被大马河川最美的姑娘深爱着,高加林感觉到了这份幸福。伴随事业上的腾达,他离开那片黄土地,来到城市,重逢了黄亚萍。与巧珍相比,她作为现代女性,热情开放,开朗活泼与高加林有着共同的知识背景,共同的交谈话题。
高加林婉言拒绝旧爱巧珍,接受黄亚萍的感情。巧珍含泪答应,坚强着,豁达着,继续着对高加林不变的关心关怀。我不去想高加林于两人间面临怎样的艰难抉择,怎样的内心挣扎,我只想说他的这次抉择预示着上帝绝不会再继续偏爱他,最后爱情道路的一无所有就已经尽不在意料之外。他抛弃了曾经的誓言、约定,曾经的纯真,曾经一切的美好,丢了责任,丢了彼时的本心。
起初,我与同上帝一般、众多读者一样偏爱着高加林,这位有理想有追求的青年才子。而我却在读完此书之后要说,才子固然讨人喜欢,讨我喜欢,而道德品性是不是更为重要,更为致命呢?而名利地位权利金钱面前,是不是能把握住爱他的人,把握住自己的本心呢?这些问题显得又格外重要。
请守护我们的内心,守护本真,做真自我,才不会惧怕步步惊心,不惧怕做出过的选择、在做的选择、将做的选择。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篇2
很喜欢毛姆的书,风格坦荡,不故弄玄虚,让人有急切读下去的渴望。
?人生的枷锁》是毛姆的处女座,却由于他索要的稿费过高,在最早的年华里没有被出版,后来,毛姆休养生息,厚积薄发,按捺不住内心对这部作品的执着。
于是,修改后的《人生的枷锁》上市,轰动一时。
毛姆用冰冷的笔触描绘了主角菲利普平庸的一生,主角菲利普是个跛脚的残疾人,自幼父母双亡,由胆小死板的伯父和同样胆小但是仁慈的伯母抚养长大。
菲利普一直在努力的挣脱一个又一个枷锁,可是,无论如何挣脱,他都被迫的身处于一个又一个枷锁中。
正如现在的我们,永远做不到绝对的自由,只能尽可能的让自己活的舒服自在。
菲利普想要挣脱的第一道枷锁是盲目的信仰,由于伯父的牧师身份,他从小信奉国教,盲目的崇拜上帝,可是,即便如此,他仍然改变不了自己被孤立的事实以及自己的跛脚。
他认为那是因为自己的心不够诚,因为伯父说,心诚足以移山,后来,遇到不一样的人,有了不一样的见解,他毅然决然的不再信教,并且来到了伦敦。
他想挣脱的第二道枷锁是自卑的虚荣,做个普通的会计,满足不了他的欲望,他需要用女人的习惯来证明自己的魅力和存在的价值。
后来,追寻无果,他又离开了伦敦,辞掉了做会计的工作,来到了巴黎。
在日新月异,五光十色的巴黎,他觉得自己能追寻到自己想要的自由,他想挣破的第三道枷锁是对艺术的妄想。
可是,同学的女同学因为艺术无法养活自己,活活被饿死,也引发了他的思考,是否自己有天赋可以做个大画家,又或者是否自己穷极一生也只能做个二流花家?
在老师“只有当你追悔不急之时,才发现自己的平庸,那才是真的令人痛苦,才是真的可怜。”的劝告下,正逢伯母去世,他又一次放弃,放弃画画,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伯父指责他没有毅力,可是,世上最苦的就是爱你的人,伯父和菲利普商量,最后,还是决定让菲利普走上他爸爸的道路:做个医生!
菲利普再次回到了伦敦,他出于嫉妒和攀比心理,爱上了咖啡馆的服务员,他想挣脱的第四道枷锁是爱情的魔障。
虽然心里是不喜欢米尔德里德,觉得她身材干煸,可是却忍不住和她调情……
看完这本书,不得不说菲利普是我们大多人的缩影:自命不凡,冷漠,虚荣,没有毅力,自负。
总是去伤害自己最亲的人,比如爱他,一直迁就他的伯母,一次又一次的放弃,自负。
我们遇到不好的事情总是想着去逃避,从一个地方逃到另一个地方,可是,事情依然存在,结果依然没有改变……
即便我们是一个平凡的人,拥有一个再平庸不过的人生,被迫套在一个又一个枷锁之中,我们遇到不好的事情,也应该迎难而上,不要再逃避,逃避解决不了问题,它只能说明我们是弱者!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篇3
早逝者是永不退场的话题。
摇滚乐手有过不去的二十七岁,过度聪慧和才情的马雁从高楼一跃而下终结了刚刚三字打头的年纪,詹姆斯迪恩亡于车祸,开着横冲直撞的一架保时捷告别了二十四岁颓靡明亮的脸。那些是永远走不出青春期的人儿吧,连死亡都要做得干净,漂亮,毫无转圜的可能,就好像仍是一场洁癖的表演,或是一行诗句。人们用同样美丽的词语纪念他们,年轻永恒或者自由,那些冷又辽阔如深海的词。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他们突然转了念,哪怕发现自己有丝毫的后悔,于是死亡这么宏大的命题,被轻描淡写地搁下他日再议,那么那些拒不和解绝不妥协所带来的、不肯被磨去的骄傲将会怎样与吃人不吐骨头的世界相处。一个人要改变世界实在是太难了,哪怕不被世界改变也几乎绝无可能,只有死守着最后一点不肯舍弃的——无论什么——去和世界谈判,互通有无,换取廉价的平衡或和解。
成长里自然生长出来的枷锁,就像藤蔓一样包裹住心,枝繁叶茂根深蒂固,太多人终其一生甚至得不到与那些枷锁谈谈的机会,何谈打开。那些枷锁里包含了太多,不肯放弃的骄傲,自以为是的纯粹,桀骜的爱,不被理解的自由,还有深到望不见尽头的孤独。打不开锁的成长和生活,就像带着伤口前行,并不是不能走,只是比常人要慢,每一步都是煎熬,撑不住一个放松,崩溃和死亡就接踵而来。生命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啊,在爱里建立自己的人每一步都走得如此平稳轻快,他们不会明白活着有多难,甚至连安慰都无力如隔靴搔痒。不明白的人就是不会明白,永远都不会明白,对有些人来说,活着这件每个人都在做的事,可以变得煎熬到何等地步。
所以每年的春天,纪念逝者最好的季节,我都会想想那些太早离去的人。他们过分聪明,过早懂事,过度成熟,他们看到的是我们看不到的世界——那一定太美好吧,却连已经走在如此前面的他们都触碰不到,想来也是件十足绝望的事。赶在自己开始抑郁之前,只有读毛姆的《人生的枷锁》,真是本注定徒劳无功的书,竟然用五十多万字絮絮叨叨讲往事。一定要从第一页仔细读下去,看一个人——带着痛感,带着一模一样的心情,看着这个无可救药一如自己的人——怎么面对信仰的崩塌,怎么惨痛至极地失败,怎么被现实杀得片甲不留,怎么挥别得不到的爱情,然后,怎么带着那颗少年一样骄傲的硬邦邦的心,慢慢往前走,归于柔软归于温暖,归于现实的功利的妥协的不完美的,生活这件小事。
不是励志书,绝对不是。虽然同样始于低谷,但似乎也从未得到过世俗标准的成功,直到最后还不过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物。主人公是孤儿,天生跛足从小缺爱性格倔强又敏感,简直就是典型青春期不良少年,吃了很多苦,不会爱,更不懂珍惜。那些枷锁就是阻止人前行的镣铐,虽然说起来那么美那么明亮——这些枷锁有个共同的名字,叫相信。相信有一个更美好世界的存在,相信努力必有结果,相信人生有很多意义,相信成功,相信自己值得好得多的生活,相信完美的爱情,相信绝对自由。这些相信,说起来是热的,在最深处却是无法触碰的冷。最美好的东西都是冷的,还带着隐痛,但往往是那些琐碎的,俗气的,生活化的,虽常被人所不齿,却热得烫心。最讽刺的是,偏偏那些热的东西,被冷的追随者称作是生活的理想。
人生的枷锁是怎么被打开,每个人都不一样——对书里的主人公,是时间,时间给他一场预谋已久的崩溃,一个不被祝福的重新开始。他最后放弃了他的追求,他的信仰,最重要的是,放弃了他的敏感。相信吧,敏感这种东西,如果真的不想要了,随时都可以丢。敏感注定是属于年轻的,年岁增大感官钝化是趋势,因此那些早就过了年纪不合时宜的敏感未免可疑。何必再用全部的心力,执着于情绪最轻微的波动,以换取最不值钱的骄傲和沾沾自喜。
于我来说,开锁始于一场对同行者的觉醒。我此前从不知晓“你从来不会独行”的真正含义,实际上,它准确到恐怖。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经历过那些彻骨的冷,孤独,嫉妒,不甘,阴暗,抑郁……以及相关的一切吗?不会的,宝贝儿,不会的。再可怕的痛苦,再热烈的欢喜,都有人和你一样甚至甚于你地经历过。那些你自以为有意义的事,不过是一场幻影,飞速切换于世界的不同角落,恰恰此刻,落在你身上。你我有太多同行者,大家都不过是动物,你经历的那些,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所感受——瞧,不过是多少的差别而已。再怎么辩解人类的尊严和存在,我们也不过是在重复彼此、浑浑噩噩地活着。书里冲破人生枷锁的过程,就是打破那些相信——更美好的那个世界就是此时此刻,努力并不一定有什么结果,而结果则是更无意义的事,自由从未存在,爱情总需面对妥协……本来就没意义的这不完美世界,不相信的话,会比较容易幸福。
还是要活在这个不美的世界里,活在当下,钝感,无为,不浮夸。就算无意义,也要努力地活下去。吃茶,读书,赏花,长谈。一睡仿佛百年过去,回头看看也曾有真真切切地快乐过。逝者们永远十七,他们固守着这样冷这样美的无解的锁孔沉沉睡去,等着很多年以后,他们的同辈人用更长的时间行完他们走过的路才意识到终点通向绝望和虚无——那些热络终究会过去,沉实也好轻快也罢,唯有冷是永恒的,也只有永恒才是真的冷。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篇4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常想,要是我能多读书,时时接受熏陶,我不也可以成为品德高尚的人吗?由于种种原因,我没有时间读很多的书,所以我也没能成为品德高尚的人。但值得庆幸的是,我读到了一本好书,那就是——《培根论人生》。
?培根论人生》确实是一本好书!我之所以喜欢它,是因为这本书谈论了人生的价值,它告诉我,什么是真正的美、善、恶,告诉我天性与修养的关系,嫉妒与猜疑总是在悄悄地毁掉人间最美好的东西,这本书使我感悟到人活在世上应该有自己真正的价值。其中,论求知与论友谊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所谓求知,无疑是对知识的追求和渴望,促使人对知识的理解、掌握、和运用,甚至超越知识。而其目的,不是为了吹嘘炫耀,而应该是为了寻找真理,启迪智慧;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天性,而实践又可以改进知识本身。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学习尝试则可以检验、修正知识本身的真伪。其实,一个人如果没有求知欲,就会像市侩一般,庸庸碌碌,无所作为。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社会就像一条大河,如滔滔江水奔流不息连绵不绝。人在激烈竞争的社会中生存,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甚至慢进亦退。我们生活在一个加速度的时代:加速的时间、加速的工作、加速的知识更新……处在这样一个知识瞬息万变的时代里,处在这样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中,为避免自己陷入贬值、淘汰的境地,就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充电。事实亦证明,处于学习状态的人必定会成为最有潜力、最有价值的人。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篇5
?人生的枷锁》是毛姆的代表作之一,具有明显的自传色彩。小说主人公菲利普-凯里自幼父母双亡,不幸又先天残疾,童年时代在既陌生又压抑的环境中度过,性格因此孤僻而敏感。当他步入社会之后,又经受了理想的破灭之苦和爱情的伤痛。
在备受煎熬的人生道路上,他每跨一步,都要付出艰辛的挣扎,他不知道,一个人一生必须艰苦跋涉,越过一大片贫瘠的土地、地势险峻的原野,方能跨入现实的门槛。说青春是幸福的,这只是一种幻想,是已经失去了青春的人们的一种幻想。
在整本书里,凯里都在挣脱人生这个枷锁,无论是最开始离开伦敦皇家公学院,还是放弃练习生去巴黎学画,以及书的结局里放弃那个到处行医旅游的梦想,娶莎莉并且到小渔村做医生,他一直在改变,一直在所谓的挣脱,却发现生活本身就是枷锁。
在每一次痛苦中顿悟出人生意义,都被后来的经历推翻;每一次狠下决心的挣脱和逃离,也多少带着作茧自缚的意味。认识自己的过程将永无终止,他只能不断地反省和探索,却永远无法抵达那个“最终定论”。在小说的结尾,凯里终于是找到了属于自己内心的自由...但那仿佛也只是毛姆为了篇幅收住而采取的权宜之计。比起《月亮与六便士》和《刀锋》,《人生的枷锁》把那一点残存的理想主义温情都剥掉了。毛姆用清醒冰冷的笔触描绘了所有人的平庸一生。我们每个人都是从一个枷锁跳到另一个枷锁,在不断的前进中,我们认识到了自己的平凡,找到了生命中的停留之地,同时我们也明白了生活的毫无意义,活着也只是活着。“他想获得的东西,生活就是不给。”这大概就是我们每个人了。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篇6
本想给这篇文章定一个有点文学气息的题目,但经过漫长的思考与思想斗争后,我放弃。只好草草地拿了这干巴巴的几个字来填填这饥饿的、空白的纸。
干巴巴,是我对本书的第一印象,或许这一片片豆腐干一样的文章很符合将来的议论文形式,但那些过于繁琐的人名与那一小撮不符合现代思维的观点,让我觉得看这本书格外枯燥。
不过,我也不会因此就把书往桌上一扔,狠狠地对它翻一个白眼,骂:什么破书!毕竟不能因为人家的想法和自己的意见不同,审美眼光和追求与自己的根本不对路子,就一味地批评,盲目地讨厌。更何况人家的思想其实还是有深度的,否则知识就是力量这句几百年都不变的经典台词时时挂在我们的嘴边呢?
在这本书中,我对《论无神论》这篇文章所论述的观点感到十分有趣与新奇,传播无神论竟然在作者眼里竟也是一种无神的宗教的宣传途径,乍看之下有些好笑,但仔细品味后才发现,原来还有那么几分道理。其实在我看来无论是什么神教,说到底也不过是给一类或者一群人制定的一种约束自身的一系列规则而已,而神的存在与否,也某种意义上也是给一种物象人化。当人类带着敬畏的心情膜拜神的时候,大多也是在膜拜他们所代表的特殊含义、膜拜人类所没有的特殊能力,膜拜他们想膜拜的,膜拜他们敬畏的——而这一切,在我看来,都会归向最终的起源:神奇的自然。
其实我认为科学的研究对象也是自然,科学与神学的最大区别便是他们对待自然的态度是完全不同的:科学总是本着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严谨好奇的特性,喜欢把什么都解剖开来一探究竟,了解他们的结构组成、物理与化学性质,随后盘算着该做怎样的实验,才能发现它们在哪方面可以被人类好好利用;而神学则是要求信仰者百分百敬畏他们的神,或者更贴切地说是敬畏自然。一场普通的雨都有可能让他们联想到雨神,如果再加几束闪电,宙斯庙的门槛说不定就被信仰者踩得差不多了。
当然,我想到的不仅仅是这些。真理、勇敢、家庭、死亡……那十几篇文章怎能涵盖得了人的一生?这或许是作者自己的人生追求罢。真理与谬误,勇敢与懦弱,幸福与痛苦,甚至笑着哭……(想反义词还真是头疼)这些本应是矛盾的一对对,却又如此和谐的存在于每个人的生活中。
或许人生并不是任何人能论述得全的,但作者还是给了我去思考的方向与大致内容,本书中也有不少真知灼见。若是日后想起,翻出这本薄薄的册子,看着那些我并不认同的论点,我想我唯一能做的便是,面对那些矛盾,将它们揉在一起,炖出精华,给自己慢慢享用。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篇7
在我看来,一个人仿佛是一个包得紧紧的蓓蕾。一个人所读的书或做的事,在大多数情况下,对他毫无作用。然而,有些事情对一个人来说确实具有一种特殊意义,这些具有特殊意义的事情使得蓓蕾绽开一片花瓣,花瓣一片片接连开放,最后便开成一朵鲜花。——引自《人生的枷锁》
20__年的春节假期,由于新冠病毒的肆虐全国人民得以享受10天的“全家游”,厨房—客厅—卧室,最多下楼倒个垃圾,终于实现了过上猪一般生活的梦想。久闻《人生的枷锁》大名,去年年底买的书并将其作为春节假期作业,在光速与龟速相结合的阅读方式下,不到一周把这本大部头小说看完,不得不说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小说描写了主人公菲利普自9岁出场到结尾时30岁这段时间的遭遇和经历,以20年的时间不断寻找人生意义。菲利普天生跛足,自小父母双亡,由牧师伯父收养,去德国游学,回国后在会计事务所实习一年,前往巴黎学学习画画,后又去医学院学医。梳理菲利普的成长脉络,看到的是一个人的极为复杂的内心的流变,不断探索,渴望懂得人生的真谛。曾经皈依上帝,却确为自己树立了“尽可随心所欲,只是得适当留神街角处的警察”;曾经被母亲期望着过一种虔敬的生活,成为一名牧师,却又在信仰崩塌之后相信道德等“绝对命令”;最终在经历了一些痛苦和挫折,尤其是在彻底放下对米尔德丽德的爱情、亲历克朗肖以及大伯凯里先生的死亡以后,彻底明白了“生命毫无意义”的真谛,从而卸下了人生的枷锁。
人生的枷锁是什么?
人生的枷锁是什么?没有读这本书的时候,望文生义,以为枷锁指的是人生各种负累、桎梏,比如爱而不得、身不由己、命运不公等,后面才知道书的英文名字是 ofhumanbondage,很多译本都翻译成《人性的枷锁》,而该书在成稿前曾用“美自灰烬出”命名(这句话在小说中反复多次出现)。菲利普的前半生,不仅仅是在人性的枷锁下成长起来的,而是在一直寻求人的意义,人为什么而成长,他试图窥探并理解人性。由于他自身的生理缺陷,使他更善于观察他人、剖析自己。后来他明白,人生是无意义的,但人还活着,就会感受到生活的苦。小说里,有几种人生观,有些人受着苦,却已然麻木不知,任凭自己沉沦堕落,比如米尔德丽德;有些人知道生活的苦,却不敢走出来面对,将优柔寡断视为哲思,将失败自慰为高雅,比如海沃德;也有些人勇敢的面对,只是如克朗肖等人,并没有走出来,在悟出生命本无意义后选择了放逐,而菲利普在“生命本无意义”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认识到人生的格局,并且选择以平常之心和自由之意接受。“人生的枷锁”,到底指的是什么,小说并没有明确给出答案,也许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我认为枷锁指的是人生的意义——这也与“美自灰烬出”的曾用标题相契合,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参悟了人生意义,就能够淡然面对命运的安排,直面自己的内心,做想做的事情(绝非菲利普在某一时段的“为所欲为”理论),自然卸下了枷锁。
在经劳森告知海沃德去世以后,菲利普觉得一阵震颤刺透了他的心,他从未失去一位年龄相仿的朋友,因此当得知这一消息的时候他第一次联想到自己最终也难免一死。同任何人一样,菲利普虽说也完全明白作为凡人终有一死,但内心深处却没有意识到这条规律也同样适用于自己,从而开始深刻地思考生命的意义。菲利普认为:“有些人并不比他菲利普高强多少,却一个个飞黄腾达;还有些人要比他菲利普不知高强多少倍,可就是郁郁不得志。一切似乎纯粹是靠碰机会。人无论是正直的还是不正直的,雨露毫无偏向地统统洒在他们身上。从克朗肖送给他的波斯地毯上,他想到“生活毫无意义。地球不过是一颗穿越太空的星星罢了。在某些条件的作用下,生物便在地球上应运而生,而这些条件正是形成地球这颗行星的一部分。既然在这些条件的作用下,地球开始有了生物,那么,在其他条件的作用下,万物的生命就有个终结。人,并不比其他有生命的东西更有意义;人的出现,并非是造物的顶点,而不过是自然对环境作出的反应罢了。”应该说,这段描写是比较冷峻的,小说成书约100年前,那时候可能还没有“三体”等超文明意识,能够从人类的非特殊性从而推导出人生的无意义,不得不佩服作者敏锐的生活观察和深邃的哲学思考。既然,生活毫无意义,是否意味着人生就应该如泼洒在地的一盆水肆意流淌,还是如同奔腾河水般倚岸而行?小说继续写道,构筑生命意义的框架来源于格局,该格局非指与“眼界”一词相近的格局,而是指人生的规则。菲利普认为“他认为一个人可以从那宽阔无垠的生活长河(这是一汪无源之水,奔腾不息,却不汇入大海)中掬起几滴不同的水,拼凑成那种格局,从而使自己心满意足。有一种格局,最明显,最完美无缺,同时也最漂亮动人。这种格局是一个人呱呱坠地来到人间,渐渐长大成人,恋爱结婚,生儿育女,为挣片面包而含辛茹苦,最终登腿弃世而去。但是生活还有别的样式的格局,这些格局虽杂乱无章,却是妙不可言,幸福从未涉足其间,人们也不追逐功名,但从中可以感觉到一种更加乱人心思的雅趣。幸福跟痛苦一样的微不足道,它们的降临,跟生活中出现的其他细节一样,不过是使得人生格局更趋纷繁复杂罢了。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过是使得生活的格局更趋复杂罢了,而且当最后的日子到来之际,他会为这格局的完成而感到由衷的高兴。这将是一件艺术珍品,将丝毫不减它那动人的光彩,因为唯独只有他才知道它的存在,而随着他的死亡,它也就立即消失。”无意去大段引用小说的原文去给读书笔记充字数,只是觉得作者的分析论证很完美,不容易归纳,另外,文字的优美也让人无法抗拒呈上。
窃以为,小说关于人生枷锁的推导可以简化为:生命本无意义—生命的价值在于格局—每一种格局都属于自我本身—格局的归属。正如小说所写“(菲利普)他又一次摆脱了枷锁!自由啦!他设想的种.种计划,一个也不必放弃,生活依然掌在自己的手心之中,要把它捏成啥样就可以捏成啥样。”小说在最后出现了“倒戈”笔法,继续给人以无限遐想的空间,按说在悟出生命真谛以后,菲利普也罗列了自己的计划,比如前往西班牙看看古城名画,甚至前往东方体验风土人情,然而小说的最后却写他并没有去实现计划,而是向莎莉求婚,这个举动是在表明主人公已经看透了人生的真谛毅然选择格局公式话的生活,还是说主人公准备将来二人一同去实现计划,是个值得探讨的话题。而我,倾向于后者,作为一名绅士他身上不缺浪漫,而在与米尔德丽德的交往中,他也多次邀请对方一同去巴黎度假。
何以挣脱枷锁?
30年的人生经历,20年的生命求索,终于菲利普终于挣脱了人生的枷锁。掩卷深思,小说里介绍了米尔德丽德、海沃德、克朗肖、大伯凯里等人,为何只有菲利普能够达到这样的境界,其他的人要么就是如蝼蚁般苟且,要么就是在悟道途中为上帝所召唤?这个问题的意义在于,按照提取公因式方式,如果能够提取菲利普身上的特质和闪光点,而这些特质和闪光灯能够指引他参悟人生的真谛,那么我们作为读者是否可以参照并升华自己?另一方面,阅读是在和作者对话,因此看故事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把自己代入,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菲利普,缺爱、敏感、自卑;有时候觉得自己和米尔德里德要命地相似,虚荣、自命不凡甚至贪慕虚荣,更有时候觉得自己和海沃德挺像……抽离开来看,就不得不由衷地赞叹毛姆对人的刻画太厉害,细致入微的同时入木三分,对每个人物的刻画深刻而真实,从而引发不少读者的共鸣。
(1)直视自卑
一个人一生必须艰苦跋涉,越过一大片土地贫瘠、地势险峻的原野,方能跨入现实的门槛。菲利普因为跛足遭到其他孩子嘲笑、受尽凌辱时,他一度将救赎的希望寄托于上帝,他相信凭借虔诚的祈祷,上帝将会眷顾他,按照他的愿望在新学期开始的那天早晨还他一双与其他孩子没什么不同的正常的脚。菲利普尽了一个孩子所能尽的最大努力向上帝显示他的心诚。他日日夜夜祷告,“内心一片至诚”。他甚至采用了一些苦行主义的手段来讨上帝的欢心,在天寒地冻的夜里赤裸身子跪在地板上祷告。然而结果是冰冷的,这导致他对上帝信念的质疑,也让自己逐渐养成了“自卫”意识——在伙伴们的冷嘲热讽锤炼出来的自制力、沉着、不动声色,尽管这又被同伴说成玩世不恭、薄情寡义。心理学表明,自卑可以引发一系列不友善的词语,比如,自闭、敏感、占有欲等,所以他会因校长的一两句语言关切开心一整天;也会因好友罗斯在任何人面前都那么和蔼可亲而忿忿不满,继而导致友情破裂。而后,菲利普可能是接受了来自身体残疾带来的歧视,他也清楚意识到不论是谁,只要一同他发火,第一个念头就要提一下他的跛足。而他对整个人类的看法正是由下面这一事实所决的:几乎没人能抵制住诱惑,不去触及人家的痛处。好在菲利普现在达练多了,即使有人当面提到他的残疾,也能照样不露声色。菲利普小时常为自己动辄脸红而深深苦恼,而现在就连这一点他也能控制自如了。因此,从某种角度而言,直视自卑,反思自卑的原因,接受人生的不完满或许是人格健全的第一步。另外,早年的凄楚不幸校园经历,也唤起了他内心的自我剖析、自我否定的机能,这对于他及时中止画画以及喜欢自我批评反省都具有一定的作用。
(2)宗教道德
光人格健全还不够,洞悉人生还需要借助于宗教道德以实现人生的升华。菲利普从小生活在与宗教相关的家庭,母亲将其托孤给大伯父也是建议培养他从事宗教牧师工作。从小的耳濡目染让他对上帝深信不疑,并严格按照教徒规则来要求自己,虔诚参加各种教会活动。治疗跛足失败以及远走德国求学的经历,让他在质疑上帝同时更深刻认识到信仰的地域、时间之别,这意味着信仰并非真理。菲利普心中遂生出疑问:“我不明白一个人干吗非得信奉上帝。”这个问题一被提出,菲利普顿时惊恐地发现自己竟“已不再信奉上帝了”。继而,他迫不及待地奔向自由,并为摆脱了这一思想重负而感到从所未有的轻松。当没有了信仰以后,是否一切皆自由?卢梭在《社会契约论》指出,“人生而自由,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中”,在法国期间,菲利普遇到了克朗肖,克朗肖的观点是“为所欲为,只是适当时候要当心警察”,对此菲利普并不赞成(尽管一度确立了这个座右铭)。他认为除了上帝以外还有道德准则,他认为(生活的真谛)是为了聊尽自己的责任,尽量发挥自己的才能,同时还要避免去伤害他人。”“简而言之,就是人以德待吾,吾亦以德待人。”在“绝对道德命令”指引下,我们能够轻易发现菲利普身上的闪光点,如乐于助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积极上进等等。印象最深的是,在巴黎学画期间,自掏腰包安葬了自杀的同窗范尼.普赖斯,以及严肃而刻薄富瓦内先生对他所画的作品点评“你给我看的那些东西,我没有看到横溢的才气,只看到勤奋和智慧”。
(3)感情升华
小说里与菲利普存在感情交往的女性有三个,威尔金森、米尔德丽德、诺拉。威尔金森是他姑妈亲戚的女儿,菲利普在从德国回来后借宿在姑妈家,二人经常在一起吃饭、散步,不知不觉开始了这段忘年恋(威尔金森至少比菲利普大17岁),他在体验初恋的甜蜜同时也清楚知道自己所喜欢的更多是与威尔金森小姐的枕席之欢,因此在威尔金森回到德国以后,菲利普很快与之断了联系。在放弃学画之后,菲利普准备学医以谋生,阴差阳错认识了茶点服务员——米尔德丽德,一个相貌平平、爱慕虚荣、人品平平的女性。在米尔德丽德离开之后,菲利普认识了诺拉,一个对他以男女之爱兼有母爱的情感的女性,诺拉包容着菲利普的残疾、帮助他获得了自信,给予他温柔、同情和关爱,让他彻底体会到爱情的甜蜜。在此期间,他彻底地与米尔德丽德划清了界限,他“像一条蜕了皮的蛇,鄙夷地看着过去”。如果说与威尔金森的交往主要是年轻时代的荷尔蒙旺盛原因,那么与诺拉和米尔德丽德的情感就值的比较分析了。菲利普与米尔德丽德的爱情可谓是“三聚三离”,第一次离开因为米尔德丽德因轻信一德国人可以给她带来物质生活而离开了菲利普,期间他遇上诺拉;第二次相聚则是因为德国人欺骗并遗弃了米尔德丽德,走投无路之下挺着身孕找到了菲利普,米与诺,菲利普必须要做出选择,前者庸俗贪婪,后者温柔体贴,他对前者是爱,对后者是喜欢,而菲利普选择的依然是米尔德丽德;第三次相聚则是菲利普不忍看到米尔德丽德沦为出卖肉体之人而做出的善意之举,菲利普提供住宿,米尔德丽德以佣人身份进行日常家务劳动,当米尔德丽德意图通过肉体报答菲利普时,他拒绝了。菲利普的拒绝,也许是因为米尔德丽德已染风尘,行为让人不耻,更重要是的菲利普知道自己已经放下了对她的爱情,之所以收留她是因为还存留“爱的习惯”。面对最优选择的喜欢,菲利普选择了苦楚的爱情,奋不顾身而虐恋无比,而当历经痛苦、放下爱情时,他仍然可以保有“爱的习惯”同时扎紧任何回溯的可能性,这应该就是感情的升华吧!
人生的意义因每个人选择的格局不同而具有多样性,最终菲利普选择在那个海边小镇行医,陪着心爱的姑娘,守家守业过一辈子。这是人生的通透还是自甘降于庸常,已无分析的必要,且以小说结尾结束本读后感:
此时,太阳当空,光茫四照。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篇8
用几天的时间看完了毛姆的经典作品《人性的枷锁》,之前以为这本书的主题是爱情,看过才发现,他不仅仅是关于爱情,还有亲情,友情,职业选择,生活方向等等我们人生中都会遇到的各种迷茫和反思。
故事围绕着主人公菲利普·凯利展开,刚开始,他还是一个敏感脆弱的小男生,一路跌跌撞撞,在感情的枷锁中挣扎,在生活的汪洋中迷茫,慢慢的他找到了人生方向,挣脱了青春迷茫的枷锁,蜕变成熟,步入三十岁的人生阶段。
菲尔普斯,他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天生畸形足让本就孤独的小男孩,变的更加敏感脆弱,自卑感让他既想融入集体,又不敢向他们敞开心扉,努力讨好却始终得不到同龄孩子的尊重,就这样,他一路磕磕绊绊,努力逃离童年的孤苦,以为长大了,就自由了,却发现,生活永远都不会让你好过。
在友情里,菲利普斯经历过同伴的背叛,也经历过挚友的不离不弃;在爱情里面,菲利普斯遇到了撕心裂肺的爱,也遇到了不屑一顾的被爱;在亲情里,父母的早逝,让他很少感受过家庭的温暖,寄养在大伯家,让他对家的概念更加模糊。
菲尔普斯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却是一个非常真实的人,是你,也是我。时而善解人意,时而尖酸刻薄,时而慷慨大方,时而吝啬小气,时而慈悲,时而冷漠……月有阴晴圆缺,菲尔普斯就像那轮月,阴晴有时,时而明亮,时而黑暗。
也许这就是人性,十恶不赦的魔鬼极少,尽善尽美的圣人鲜有,大部分都是介乎于黑与白的凡夫俗子,快乐有时,悲伤有时,自私有时,牺牲有时,挣扎有时,解脱有时……尽管如此,我们明知道会受伤,还是会去爱,明知道总会被生活打败,还是会努力生活,明知道有一天会死,还是会好好活着,也许到头来,我们还是会被人性禁锢,但却从不放弃挣扎。
最后,借用高晓松的一段话,也许无法解答你我生活中的难题,至少可以缓解一下心中的疑惑。
我们早晚被生活打败,只是你能坚持到下半场的什么时候,换人名额用完,体力用光,最终还是会被生活打败,所以当你有能力的时候一定要狠踹生活,因为生活绝对不会因为你胆小怯懦什么都没干而饶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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