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作文,我们可以培养自己的耐心和毅力,通过写作文,可以培养独立思考和批判性思维,提高综合素质,下面是好美篇小编为您分享的最喜欢的动物作文精选8篇,感谢您的参阅。
最喜欢的动物作文篇1
它叫“欢欢”,是一只四个月大的小猫,我们全家都很喜欢它。
“欢欢”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像水晶球一样散发着光。两个小鼻孔有些湿,一张小嘴巴咪咪的叫着,里面还有些米粒般大小的小奶牙。它的毛色是黄白相间的,四条小腿又细又短,可别小看这四条小腿,它跑起来可快着呢!
“欢欢”嬉戏的时候更好玩。当我拿着一个小球来到它面前,它又是蹦又是跳,还咪咪的叫着,好像在说:“小主人,快把皮球扔过来呀!我都等着急了。”刚刚还神气活现,当我把皮球扔过去的时候,它又躲到一边去了。可是,它好像又想展示给别人看他勇猛的'样子,又向皮球扑去。它先拍了拍皮球,又用头顶了顶,确实没危险以后,它才开开心心的玩了起来。
“欢欢”睡觉的时候才有趣呢!它总是吃了睡,睡了吃,和小猪差不多。有一次,它吃完最爱吃的小青鱼,二话不说,就跑到客厅。我当时没怎么注意,只是觉得小猫很淘气。当我来到客厅写作业的时候,刚坐到沙发上,就感到一个毛茸茸的东西在后面,低头一看,噢!原来小猫就睡在沙发上。它还在做梦呢,你瞧,它的嘴巴微微地动着,可能是梦见在吃东西呢!
“欢欢”真是一只可爱的小花猫。跟它在一起,比捡了一块宝还高兴!
最喜欢的动物作文篇2
小时候,我跟着妈妈给蚕铺叶吃,我看见蚕就觉得很奇怪,怎么蚕的眼睛不转动呢?怎么蚕的一身是白色的,而且还一身冰凉呢?于是我带着好奇心,对妈妈说:“妈,我拿30只蚕去养,挣到得钱归我,可以吗?”妈妈笑着答应了。
我高兴极了,便拿东西把蚕放好,然后去桑地里摘来一大把桑叶铺好给蚕吃,我越养,对蚕的兴趣越浓。就这样,一天、二天、三天,直到第四天,我早上起来铺叶时,发现那30只蚕一动不动,用手摸它们,它们也一动也不动,我以为它们死了,心里难过极了,“呜呜”地哭起来。后来,妈妈走过来问我:“怎么了?养蚕你不是喜欢吗?怎么哭的像花猫似的。”我哭着对妈妈说:“蚕已经不动了,死了。”我叫妈妈看,妈妈笑着说:“傻孩子蚕不是死了,而是在睡眠。”我听了更奇怪了,蚕怎么会睡觉呢?妈妈笑着说:“你不也要睡觉吗,它们吃上四五天的叶,可就要睡一二天觉的,你放心,过两天它们就会醒的。”
过了两天,蚕真的醒了。我高兴极了,又兴高采烈地去摘桑叶。我摘叶的时候,看见一只虫在吃叶,忽然灵机一动:虫在桑树上面吃叶,那么蚕也可以呀,那么这样一来不用摘叶,不用铺叶,不是一举两得吗?心想,把这个办法告诉爸妈,他们会很高兴的'。于是跑回家,把这个办法告诉妈妈,妈妈又笑我:“傻孩子,下雨天怎么办呢!蚕不就淋死了吗?”听妈一说,仔细反省,觉得自己真的很傻很傻。不久,我的蚕宝宝结茧了,白白的蚕茧令着实我狂喜了好一阵子。
通过这次养蚕,我与蚕结下了不解之缘,也懂得了凡事皆要实践才能明白的道理。
最喜欢的动物作文篇3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爸爸的一个朋友,李伯伯送我了两只小狗,两个小家伙长的像双胞胎一样,两个小东西满身雪白雪白的,圆圆地脑袋,黑黝黝的大眼睛,椭圆形的小鼻子,黑亮亮的,小耳朵懒懒地搭拉下来,小舌头总是吐在嘴外边,可爱极了,刚开始,我还分不清它们呢?
小狗来到我家,我和妈妈给两个小家伙分别起了个名字,左边的毛有奶牛似的斑点的叫胖胖,右边有斑点的叫敦敦。
胖胖很调皮,我一回家,小东西就趴着我的裤子往上爬,非要我抱着它,当我报到怀里时,它就伸出舌头舔我的脸,在我写作业的时候,它就老老实实卧在我的脚旁,不吵也不闹,等我写完作业它就又闹着和我玩游戏,而敦敦呢?它就不像胖胖那么调皮,总是像小肥猪似的,一天到晚的睡大觉,除非有东西吃的时候才爬起来动一动。
一天,敦敦也变得调皮了,两个小家伙把妈妈放在鞋架上的.鞋托下来当玩具玩,把鞋子咬的稀巴烂,妈妈生气极了,拿着扫帚追着打,而它们就像运动员似的跑得飞快。我看了,忍不住大笑起来,我高声吹呼:“哎,老妈呀,你演得太过火了吧!别打了,别打了”。这时,我又忍不住大笑起来。
看,这就是让我们全家哭笑不得的两只小狗。
最喜欢的动物作文篇4
我喜欢的小动物,它很可爱。
它长着一双长长的耳朵;二个红眼睛;一个小小的鼻子;一个樱桃小嘴;还有两个露在外面的大门牙,猜猜它是谁?
我想你们都猜出来了吧?就是小白兔,它一个长耳朵;两个大门牙;一个小鼻子;一个樱桃小嘴;两个前腿;一个后腿。
前腿软软的,后腿有力,在动物王国中,还算得上是一个跑步健将呢!
四个小腿上各有三个小爪子,小爪子尖尖的。有时候我还帮它修剪指甲呢!
有一次,妈妈买来了一些白菜和一些胡萝卜炒饭,小白兔闻到了厨房里面的香味,它蹦蹦跳跳的跑过去。
妈妈一看小白兔跑过来了,连声说:“贝贝,过来把小白兔抱到沙发上去。
我走过去,按照妈妈说的,蹲下来,抱起小白兔,站起来,走到沙发旁把小白兔放到沙发上,我刚刚走进房间,小白兔又跳下来,跑到厨房里去了。
我就不明白了,小白兔为什么要跑到厨房里去呢?
我开始研究它——小白兔为什么要到厨房里去。
我去厨房,看了看妈妈炒的饭菜,一碗是青椒炖萝卜,一碗是香肠炒白菜,我想了想小白兔最爱吃萝卜和白菜,说到这个我想到了: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难怪小白兔要到厨房里去呢!
等菜炒好了,我偷偷的装了一点萝卜和白菜跑到房间里去了,妈妈问:“宝贝,你去房里干什么啊?”
我说:“我想到房里去吃饭。”
妈妈说:“好,吃完了快点出来。”
我赶紧把我装的白菜和萝卜拿出来,喂给小白兔吃。小白兔吃的津津有味,但我的肚子却饿得不行了。
你说我的小白兔是不是很可爱?
其实生活中有许多美,只要你用心观察,就能发现它们的美了。
最喜欢的动物作文篇5
我最喜欢的动物就属忠厚老实的狗了,那年邻居家多了个新成员——狼狗汪汪,我一有时间便去找它玩。
汪汪全身都是棕黑色的毛。一双"顺风耳"耸立在头上,炯炯有神的眼睛散发着无尽的威严。那黑不溜秋的鼻子,随着呼吸不断地抽动着,一伸一缩的。玲珑小巧鼻子的下是随时伸出舌头散热的嘴巴。不同于其它狼狗的凶猛暴躁,汪汪的性格却是异常的温顺,使人可以放心大胆地亲近。
第一次遇见它,我被这个"庞然大物"吓了一跳,以为它要攻击我赶忙躲在妈妈身后,没想到“汪汪”却是很喜欢我的样子,还屁颠屁颠地跟在我身后摇尾巴呢!
记得有一次,邻居骑电动车去市中心办事,原本不准备带上汪汪的。但刚走不久,汪汪就跟了上来,小跑着在主人的车后。到了市中心,主人去办事,汪汪便很懂事地停下来,帮主人看着车。它静等几个小时,而后陪同主人返回。可当邻居回到家时才发现钱包在途中丢失。当时又是夜里十二点多,汪汪又不顾劳累原路返还,一夜未归……第二天邻居家人都以为它再也不可能回来了,我对这一消息感到十分伤心。次日七点多时,我在窗外又听见了那熟悉的叫声"汪汪汪……"当时我喜极而泣。汪汪回来的时候嘴里衔着钱包,它一路上嗅着主人残留在路上的气味仔细地搜寻钱包,刚跑到邻居家的时候却因过度疲倦而昏倒在地……
狗,多么寻常的一种动物啊!却可以为了主人而放弃一切。
最喜欢的动物作文篇6
我很喜欢小动物,尤其是可爱、温柔的小白兔,它很洁白,非常可爱。
小白兔是白色的,像雪一样白,身体像棉花糖一们软,它有一双又尖又长的耳朵,只要一放下,就表示它难过、生气,它有一双又红又圆的眼睛,像一对红宝石,闪闪发光,兔子为什么跑得快?我来告诉你们:兔子前腿短,向前跳一步,后脚就跟上。这样一步步,速度快得像一支箭。兔子的胡须又细又长,像古筝上的几根弦,兔子有一张三瓣嘴,上唇部分吃东西快,这就是兔子的一个特点。
小白兔喜欢吃胡萝卜、大白菜,是个“素食主义者”。
我有个好朋友,一次到她家里玩,我们三个像“疯丫头”一样,她提出说:“大家和我的兔子玩吧!”“好啊!”我俩异口同声地说。她去抱兔子了,我们发现她家卫生间门中有一处兔兔的便便,是一个小球,我们笑了起来,她说:“我会经常用牙刷给它刷牙!”
我们在厨房的柜子里找到了它,原来动物也会“捉迷藏”啊!我抚摸它,毛非常柔顺,我顺着毛揉,它有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我们在草地里找它,它很小,几乎没找到。
我太喜欢小白兔了,以后,自己也买一个来养,取名“公主”,多可爱的名字呀!我喜欢小白兔!
最喜欢的动物作文篇7
我最喜欢的动物
动物,许多人都喜欢,人们大多喜欢猫啊狗啊,认为它们听话又可爱,但我不喜欢它们那撒娇和娇嗔。我喜欢的动物,外表漂亮,内心凶残,人类见了它们大多逃之夭夭,这就是和狗形似的野生动物------狼。
狼,许多影视或图片,我看的最多的是它们成群或独自在寒冷的草原或雪地间捕食。它们是脊椎动物,和狗是亲戚。它们见到猎物后紧追不舍,能和任何动物一起跑,知道猎物筋疲力尽然后一扑而上。它们的速度有时甚至超过猎豹!狼似乎什么都吃,不管对方体型和攻击力多少,都可以干掉它们。狼为什么能成功呢?因为它们十分聪明,知道要团结,就算是要死了也不会离群。据说狼不会为了嗟来之食而不顾尊严的向主人摇头晃尾。因为狼知道,决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所以狼有时也会独自哼哼自由歌。我真想听听狼的歌喉呢!
我喜欢狼,一是因为它们的相貌-----长长的灰色或白色毛披着全身,两只耳朵尖尖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黑夜里会发出光芒。但是人们都用大灰狼吃了小孩、再不听话大灰狼就来了这些话来哄小孩,令孩子们惧怕狼,我小时候也是,但是我了解了狼。它们长得挺可爱。二是我看到了一句描述狼的话:狼也很想当一个善良的动物,但狼也知道自己的胃只能消化肉,所以狼唯一能做的只有干干净净的吃掉每次猎物,而某些自认为是善良的动物却总在酒店饭庄里做一些不是太善良的事。纪录片里,狼总是把吃不完的食物藏在某地,饿了再吃或用来哺育小狼。它们只有把储存的食物吃完了才会出去捕猎。狼是一种节约的动物,它们看似凶残,把好的小动物都给吃了,但是它们也知道节约这个词,而某些自认为善良的动物却浪费。这种动物说的就是人类,他们说自己怎样怎样好,最后饭店里还不是获得了善良人类的额外馈赠剩饭?那我宁愿当一匹狼,为环境事业做贡献!
本来,狼是没有天敌的,它们连牦牛什么的都吃,当然,它们没见过老虎。但是,由于生物的进化,它们多了一个致命的天敌,几乎使它们彻底灭绝,那就是自认为善良的动物-----人类!人类的出现,使狼遭到前所闻有的捕杀,这些人多善良啊!如果没有了狼,那狼捕食的动物就会疯长,最终会危害人类,到时候就后悔莫及了!
有一句话说得好:当一匹狼知道自己的目标去向时,这个世界就会为他让路。被抓不可怕,挨饿也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没有了野心和上进心,变成一条摇尾乞食的狗!所以,活着就是为了征服,草原上的任何事物都会成为我的战利品!我就是喜欢狼那野性,我十分讨厌阿狗阿猫的撒娇,为了一点食物巴主人很久,还不如狼,自己去找东西,努力得到它!
最喜欢的动物作文篇8
我最喜欢小兔子,它的耳朵长长的,耳朵下面有一对像红宝石一样的眼睛,身上的毛比雪还要白。小小的嘴巴,嘴巴是小了点,但是吃起东西来很快的,还有一个很灵敏的鼻子。
它大部分的时候都很可爱,但有的时候就太调皮了。可爱的是,我走到哪它跟到到哪,我想跟它的时候,就不容易了,它跑得太快了,我叫它慢点慢点,它就是不听,而且越跑越快。唉,也不知道等等我。
它有的时候也会做“坏事”。有一次,我去菜场买了几个胡萝卜放在地上,就去看书了。过了一会儿,妈妈问我:“梦凡,你刚刚买的胡萝卜呢?”我从房里跑出来一看,地上的胡萝卜没了,就对妈妈说:“我一定会找到的。”谁会偷吃胡萝卜呢?哈哈哈,一定是它!我到它的笼子边一看,这个馋猫,正吃得津津有味呢!已经吃了一大部分。我笑骂道:“这个淘气的兔子,真像一头肥猪,吃了这么多的萝卜,还想吃,就不怕被撑死。我都吃不了这么多。”我把妈妈叫来,妈妈笑笑说:“那就麻烦你再跑一趟吧!”这只“可恨”的兔子,害的我还要再跑一趟,这次买回来,一定放在一个隐蔽的地方,看你到哪里找!
这只兔子干了一些“坏事”,我还是非常的喜欢它,听了我的介绍,你们觉得它可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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