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令人动容的读后感可以唤起我内心的共鸣,引发深深的思考,相信你在阅读中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知识和思考,不妨通过写篇读后感与大家分享你的收获和感悟,下面是好美篇小编为您分享的《我们》的读后感最新5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们》的读后感篇1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我们》的读后感篇2
昨晚看本书看到了夜里十二点多,看到杨先生描写阿园去世的文字,不禁泪如雨下,不能自已。妈妈的爱,永远伴随着她的孩子,在妈妈眼里,即使是六十岁的老人,始终是一个孩子。依然有着孩子的调皮,稚嫩,全部因为面对的是自己最亲的人。杨先生记得女儿去世的年纪,六十岁欠两月。这样的数字恐怕也只有母亲能够记得住了。
杨老师一家三口的生活让人羡慕,虽然自始至终都没有多富裕,一家人在一起却过得十分幸福,这就是家,是能让每个人向往,魂牵梦萦的地方。而只有他们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这个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都能够一生以书为伴,不受世俗的束缚,做着最真实的'自己。这一点让人特别羡慕。
杨先生在孩子和丈夫都不在了的情况下,多次组织中关村大讲堂,还是照常做自己的事情,恐怕只有自己知道漫漫长夜,她是怎么样度过的吧,每每想到这个场景都觉得好心痛,我在想要是人世界没有生离死别该有多好,可是如果没有生离死别又有谁会重视情感呢!就是因为有太多的不得已,才会让我们能够珍惜已有的幸福。正如杨先生自己所说,这一生过得很幸福,虽然他们都不在了,可是还有回忆可以作伴。
而现在,杨先生应该在另一个世界与自己心爱的丈夫和女儿团聚了吧!
愿我们每个人都能珍惜自己的家庭,因为时间一去不复返!
《我们》的读后感篇3
钱氏夫妇在学界德高望重,然而我们却不了解他们的家庭生活,但通过阅读《我们仨》这本书后,我对他们的认识更近一步了。
整本书分为两部分,低一部分中,杨女士以其一贯的慧心,独特的笔法,用梦境的形式讲述了最后几年中一家三口相依为命的情感体验。第二部分,这一部分也是我最喜欢的。是写了钱氏夫妇赴英国留学,他们远离家乡,不复早父母庇荫之下,都有点战战兢兢,但他们两人作伴,相依为命,他们在那的生活可以说是又节居又欢乐的.。印象比较深的是钱先生出到牛津,就吻了牛津的地,磕掉了大半个门牙。我都为他揪了吧心。幸好他没事。在牛津学习时,由于学费较一般学习昂贵,还要另交导师费,房租,伙食费也较高,于是为了节省点,杨女士不得已而求其次,只去做个旁听生,听几门课,到大学图书馆自习,并且钱氏夫妇还是去老金家做房客,可见他们还是很节居的。这本书告诉我们钱氏夫妇鲜为人知的坎坷历程。他们的足迹跨过半个地球,穿越风云多变的半个世纪:战火,疾病,政治风暴,生离死别……不论暴风骤雨,他们相濡以沫,美好的家庭已经成为杨女士一家人生最安全的庇护所。
钱氏夫妇在学界德高望重,然而我们却不了解他们的家庭生活,但通过阅读《我们仨》这本书后,我对他们的认识更近一步了。
《我们》的读后感篇4
有一句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看过各种各样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而且风格独特,把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
最近我又读了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他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描绘得淋漓尽致。
迪克是一只因为丑陋而被主人丢弃的猎犬,它在丛林中生活,即聪明又勇敢,但是,它无家可归,希望能有一个主人。一个村庄的盲少年收养了迪克,于是,迪克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一次,迪克为了主人阿炯,不小心犯下了大错,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去投靠阿炯的生母。迪克为了主人,甚至咬死了它心爱的母豺红娜。经历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阿炯的母亲,阿炯自创的一首二胡一曲成名,但是陪他患难与共的'迪克却遭到了极不公平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被这本书深深地震撼了,我的感悟很大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它如此勇敢,如此忠诚,如此聪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论,可以陪伴你成长,让你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
《我们》的读后感篇5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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